杏仁露价签上标明售价为4.5元,但结账时超市却收了5元。为了这0.5元的差价,原被告对簿公堂。近日,河西区人民法院发布一起消费者购买超市商品标示价格与结算价格不一致,法院支持对消费者进行…
杏仁露价签上标明售价为4.5元,但结账时超市却收了5元。为了这0.5元的差价,原被告对簿公堂。近日,河西区人民法院发布一起消费者购买超市商品标示价格与结算价格不一致,法院支持对消费者进行…
近日,津南区人民法院运用移动微法院“微开庭”功能妥善审结了一起商品房预售合同纠纷案件,这是一场跨国网络庭审。原告某房地产开发企业与被告于2017年签订了天津市商品房买卖合同,约定由被告…
“直播带货”已成为当前的一种潮流,但如果“带不动”怎么办?近日,天津自贸区法院审结了一起因直播带不动货而引发的纠纷,卖家跟直播公司对簿公堂。2019年5月,原告某生物科技有限公司为推广…
眼下,直播带货已经成为一种潮流。见惯了直播间里疯狂秒杀、剁手血拼,怎么也想不到还能因为“带不动货”,卖家跟直播公司对簿公堂。近日,天津自贸区法院就审结一起因直播带不动货引发的纠纷。
微信的出现极大地方便了人们的交流,但随之而来的是在朋友圈、微信群发布信息引发的名誉权侵权大幅增加。目前,在法院审理的名誉权侵权案中,此类纠纷占较大比例,成了名誉权侵权的主要手段和途…
近日,津南法院民二庭法官冯裕波受理一起原告天津市某贸易有限公司诉被告苏州某科技有限公司分期付款买卖合同纠纷案件。原告公司诉称其依约向被告供货,但被告尚欠其货款6465800元未付,而被告…
日前,天津市消协收到北京市延庆法院(2016)京0119民初613号民事裁定书,准许北京北菜园农业科技发展有限公司撤回起诉。至此,天津市消协因开展蔬菜比较试验引发的两起诉讼,历时三年,以天津…
“捡”了别人的包,致包内物品“丢失”,捡包的人应该承担赔偿责任吗?日前,天津市红桥区人民法院的一个判决告诉大家,拾得人在遗失物返还权利人或者送交有关部门前,应当妥善保管遗失物。因故…
天津北方网讯:近年来,在微信朋友圈和微信群发布不当或攻击他人的言论而引发的纠纷时有发生,那么被攻击者怎么来维护自己的权益呢?日前,红桥区法院做出的一个判决或许有借鉴意义。原告杨某是…
天津北方网讯:近日,津南法院民二庭通过微信连线,成功调解了一起买卖合同纠纷案件。在被告因家庭原因未能出庭的情况下,法院并没有简单地一判了事,而是依托互联网实现了法官、当事人异地远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