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北辰区市场监管局依法对天津市北辰区小夏酒店用品经营部进行检查。经查,该经营部销售的酒精未标明生产日期,涉案酒精40瓶。当事人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第二十七条第一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