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提升社会保险管理服务效能,规范社会保险费征缴管理职责,切实维护参保职工合法权益,满足参保单位和群众全月参保缴纳社会保险费需求,市人社局、市税务局、市医保局发出关于调整社会保…
为进一步提升社会保险管理服务效能,规范社会保险费征缴管理职责,切实维护参保职工合法权益,满足参保单位和群众全月参保缴纳社会保险费需求,市人社局、市税务局、市医保局发出关于调整社会保…
为纾解企业困难,推动企业有序复工复产,天津市人社局会同市财政局、市税务局、市统计局、市金融局、天津银保监局、天津证监局出台文件,不折不扣落实阶段性减免企业社会保险费政策,减轻疫情对…
新冠肺炎疫情来势汹汹,在疫情防控处于关键时期的紧要关头,和平区税务局社保非税科严格按照疫情防控部署,全面落实“网上办、不见面、保安全、能办事”工作原则,按照和平区税务局疫情期间办税…
为加快释放政策红利,支持企业稳定就业岗位,市人社局等六部门日前发布《关于做好社会保险费阶段性返还有关问题的通知》,扩大申报范围,精准投送政策,优化申报流程。“《通知》扩大了申报范围…
按照《关于做好社会保险费阶段性返还有关问题的通知》,市人社局提示,2019年12月31日前,企业可向参保区人社局咨询申报,符合条件的将给予2018年度6个月企业及其职工实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50%。…
市人力社保局就进一步支持民营经济发展制定了相关配套细则,切实减轻企业社会保险费负担。配套细则中明确了将暂缓调增社会保险最低缴费基数,以减轻企业社会保险费负担。“今年养老、失业、工伤…
核心提示-用人单位应于每月8日前到分中心申报当月应缴纳的社保费-用人单位及个人参保人员应于每月18日前足额缴纳社保费天津网讯天津日报记者廖晨霞日前,记者从市社保中心获悉,为规范社会保险…
市人力社保局、市发改委对申请单位和申请人关心的居住证积分的受理条件、积分确认、积分计算等问题进一步作了明确:个人窗口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年限不予计算积分,积分申请人补缴的社会保险费不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