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网讯天津日报记者孟兴记者日前从新区财政局获悉,自2017年7月起,市财政部门将原委托市社会保险基金管理中心经办的“门诊收费票据”相关事项交回财政部门办理。以往门诊收费票据由各医疗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