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北方网讯:驾校校长发现他人套用自己驾校的车牌号后,不是采取合法措施维护自己的权益,而是向对方敲诈勒索了两万余元。就这样,这位校长从利益受侵害一方变成了被告人。近日,津南区人民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