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IPHONE”商标案败诉:苹果不服还要诉至最高院)苹果日前被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裁定,第18类“IPHONE”商标权属于新通天地科技有限公司,而这一类别的商品适用范围是仿皮、牛皮、家具…
(原标题:“IPHONE”商标案败诉:苹果不服还要诉至最高院)苹果日前被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裁定,第18类“IPHONE”商标权属于新通天地科技有限公司,而这一类别的商品适用范围是仿皮、牛皮、家具…
2016年3月31日,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作出“(2016)京行终1630号”《行政判决书》,终审驳回了苹果公司的上诉,终结了苹果公司与新通天地科技(北京)有限公司关于“IPHONE”商标权纠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