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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粮液积极应诉“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案”

2013年06月03日 21:27

新华网四川频道6月3日电(熊小黠) 上市公司五粮液今日发布公告称,公司已收到法院《应诉案件通知书》等法律文书,部分投资者以“证券虚假陈述责任纠纷”为由向五粮液提出民事赔偿诉讼,成都市中级人民法院已经受理此案。

据了解,由于上市之初法人治理结构不完善等历史遗留问题,2011年,证监会调查认定五粮液存在未按照规定披露信息的行为,并进行了行政处罚。五粮液随后发布公告称接受处罚,积极整改。部分投资者因此向五粮液提出民事赔偿诉讼。

据《宜宾五粮液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诉讼事项的公告》,154名原告分别向成都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五粮液对信息披露违法行为承担民事赔偿责任,索赔总金额约为1910万元。

自五粮液2011年5月28日发布公告称收到中国证监会所作出的《行政处罚决定书》,目前,投资者提出索赔请求的两年诉讼时效期间已届满。没有法定理由而未在此期间提出索赔的投资者将不再享有胜诉权利。目前,此案正在审理过程中。

据五粮液此次公告披露的信息,此案的诉讼人数和金额均低于早前外界的预测,应不会影响五粮液的生产经营,对公司本期利润的影响不大。

五粮液新闻发言人彭智辅表示,公司在受到证监会行政处罚后,对有关事项进行了认真整改,出台了一系列的整改措施,积极解决历史遗留问题,使得公司治理结构更趋完善,股份公司运作更加规范、高效,获得了资本市场的认同。对于此次民事赔偿诉讼,公司将积极参加诉讼,尊重法院判决,并依法按照规定披露案件的进展情况。

文章来源:http://www.72177.com/html/201306/03/499942.ht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