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资讯中心 城建
中石化催化剂(天津)有限公司含银废催化剂综合回收装置项目 环境影响评价第一次信息公示
2025年05月08日 16:45根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生态环境部令第4号)、《关于印发《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信息公开机制方案》的通知》(环发[2015]162号)等相关规定,建设单位应当在确定环境影响报告书编制单位后7个工作日内,通过其网站、建设项目所在地公共媒体网站或者建设项目所在地相关政府网站(以下统称网络平台),公开相关信息。在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编制过程中,公众均可向建设单位提出与环境影响评价相关的意见。现对拟建项目进行环境影响评价第一次公示,内容如下:
(一)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中石化催化剂(天津)有限公司含银废催化剂综合回收装置
2、建设地点:天津经济技术开发区南港工业区安建路8号中石化催化剂(天津)有限公司现有厂区内
3、建设性质:扩建
4、投资金额:4900万元人民币
5、建设内容:新建设一座火灾危险性为乙类的主厂房,配套建设一座火灾危险性为丁类的危险废物仓库,仓库用于储存项目原料含银废催化剂,项目总占地面积7913.39m2,建筑面积2760.31m2。新建一套含银废催化剂综合回收装置,其主要设备包括浸出反应釜、机泵、烘干机等,所用原料主要有含银废催化剂、硝酸、氨水等,生产主要工艺为浸出、洗涤、净化、电解、干燥包装、三废处理,产品为340吨/年白银,回收白银返还回至炼化企业或用于银催化剂生产。
6、现有工程及其环境保护情况
6.1现有工程情况:中国石化催化剂有限公司于2022年在天津南港工业区投资建设“天津新材料生产基地建设项目”,该项目已于2022年1月30日取得环评批复(津开环评书[2022]3号),建设内容包括2000吨/年银催化剂生产装置、1250吨/年聚烯烃催化剂和配套载体生产装置、20000吨/年择形分子筛生产装置、20000吨/年加氢催化剂载体基础材料生产装置、1000吨/年碳二碳三催化剂生产装置、18000吨/年常规分子筛生产装置、5000吨/年吸附剂生产装置及其配套的公用工程和辅助设施。目前该项目分批建设、分阶段验收,其中1000吨/年银催化剂生产装置、650吨/年聚烯烃催化剂和配套载体生产装置已完成排污许可申报和竣工环保验收等相关事项。其他生产装置建设中。
中国石化催化剂有限公司于2024年在天津南港工业区投资建设“中石化催化剂(天津)有限公司聚烯烃弹性体催化剂工业试验装置”,该项目已于2024年6月19日取得环评批复(津开环评书[2024]15号),建设内容包括取消已批复的2万吨/年加氢催化剂载体基础材料装置建设,将待建的BCE催化剂装置设计规模由200吨/年缩减至100吨/年;新建聚烯烃弹性体催化剂工业试验装置,试制品不外售,设计工业试验期限约5年。该项目设计年试制茂化合物固体3吨、硼化合物固体15吨。该项目正在建设中。
6.2现有工程环境保护情况:
(1)现有工程废气:①碳二碳三催化剂装置:载体网带窑焙烧废气、辊道窑焙烧废气、喷钯干燥废气、淋银铋分解废气、载体干燥废气、淋钾干燥废气和浸渍液配置废气送“碱液洗涤塔”处理,处理后废气经40m高排气筒G1。物料混合、载体选粉、成品包装废气分别经“布袋除尘器”处理后,合并至1根28.2m高排气筒G2排放。
②银催化剂装置:1#银催化剂生产线:浸渍系统废气送活化带配套热风炉焚烧,银催化剂活化尾气通过“热力催化焚烧氧化+2#SCR”处理、推板窑尾气通过“1#SCR+碱洗塔”处理、草酸银反应釜废气通过“2#SCR”处理、干燥带尾气通过“碱洗塔”处理,处理后的废气汇入40m高排气筒G3排放。1#银催化剂生产线:原料投加混合、物料混炼、载体选粉、成品包装工序含尘废气分别通过配套“布袋除尘器”处理后,合并至1根28.2m高排气筒G4排放。成品包装工序含尘废气通过配套“布袋除尘器”处理后,至1根26.9m高排气筒G6排放。2#银催化剂生产线:浸渍系统废气送活化带配套热风炉焚烧,银催化剂活化尾气通过“热力催化焚烧氧化+2#SCR”处理、推板窑尾气通过“1#SCR+碱洗塔”处理、草酸银反应釜废气通过“2#SCR”处理、干燥带尾气通过“碱洗塔”处理,处理后的废气汇入40m高排气筒G5排放。2#银催化剂生产线:原料投加混合、物料混炼、载体选粉、成品包装工序含尘废气分别通过配套“布袋除尘器”处理后,合并至1根28.2m高排气筒G4排放。成品包装工序含尘废气通过配套“布袋除尘器”处理后,至1根26.9m高排气筒G6排放。
③聚烯烃催化剂装置:聚烯烃催化剂装置废气进入到混合气柜内,按照聚烯烃催化剂焚烧炉1#、聚烯烃催化剂焚烧炉2#处理能力进行分配。聚烯烃催化剂焚烧炉1#焚烧废气经“低氮燃烧+急冷塔+脱酸塔+湿式电除尘+SCR脱硝”处理后经1根40高排气筒G7排放。聚烯烃催化剂焚烧炉2#焚烧废气经“低氮燃烧+急冷塔+脱酸塔+湿式电除尘+SCR脱硝”处理后经1根40高排气筒G8排放。氯化镁加工装置在涡轮粉碎工序、振动研磨工序、产品装桶区分别配有独立的袋式除尘器,最终尾气汇总后通过18m高的排气筒排放(G10)。
④常规分子筛装置:焙烧废气采用“低氮燃烧+布袋除尘+饱和塔+吸收塔+静电除尘”低处理后经1根40m高排气筒G11排放。投料废气经“滚筒式除尘器”处理后,经1根15m高排气筒G12排放。包装废气经“滚筒式除尘器”处理后,经1根15m高排气筒G13排放。
⑤择形分子筛装置:ZSP开包站及磨细尾气通过集气罩收集后与ZSP闪蒸焙烧尾气闪蒸焙烧尾气合并后经过二级水吸收处理+湿式电除尘处理后经1根40m高排气筒G14排放。MPZ开包站及磨细尾气通过集气罩收集后与旋转闪蒸焙烧尾气合并后经过二级水吸收处理+湿式电除尘处理后经1根40m高排气筒G15排放。晶化正丁胺尾气经两级吸收塔处理后经1根32m高排气筒G16排放。中间罐区晶化正丁胺尾气经两级吸收塔处理后经1根15m高排气筒G17排放。
⑥吸附剂装置:投料、包装废气经除尘风罩收集采用袋式过滤器处理后经1根15m高排气筒G20排放。NaX闪蒸干燥废气经低氮燃烧器+布袋除尘+湿法电除尘处理后经1根40m高排气筒G21排放。小球干燥尾气、预处理干燥尾气和成品干燥尾气经布袋除尘+湿法电除尘处理后经1根35m高排气筒G22排放。
⑦储罐废气:甲类罐组和罐组产生的有机废气进入到混合气柜内,按照聚烯烃催化剂焚烧炉1#、聚烯烃催化剂焚烧炉2#处理能力进行分配。无机罐组产生的四氯化钛、硝酸、盐酸尾气排入罐组内尾气吸收罐,经碱液洗涤后由一根15m高排气筒G23排放。
⑧聚烯烃弹性体催化剂工业试验装置:含铝/锂气经“烷基锂中和罐”灭活(消除烷基锂、烷基铝危险性),然后经“换热器(冷凝,-40℃冷油系统)+缓冲冷凝罐”(以下简称1#冷凝装置)预处理后,不凝气排至混合气柜,按照聚烯烃催化剂焚烧炉1#、聚烯烃催化剂焚烧炉2#处理能力进行分配。不含铝锂气经1#冷凝装置预处理后,不凝气排至混合气柜,按照聚烯烃催化剂焚烧炉1#、聚烯烃催化剂焚烧炉2#处理能力进行分配。硼单元含酸废气先后经“石墨冷凝器+碱液喷淋塔”、1#冷凝装置预处理后,不凝气排至混合气柜,按照聚烯烃催化剂焚烧炉1#、聚烯烃催化剂焚烧炉2#处理能力进行分配。
⑨危废暂存库:危废暂存库一废气经“过滤棉+活性炭过滤+化学过滤”处理后经18m高排气筒G24和G25排放;危废暂存库二废气经“过滤棉+活性炭过滤+化学过滤”处理后经18m高排气筒G34排放。
⑩中心化验室:中心化验室按照实验分区共设置12套“吸附催化一体式废气净化装置”,处理后废气两两合并,经5根24m高排气筒G26、G27、G28、G29、G30以及1根26m高排气筒G31排放。
⑪食堂:食堂废气经油烟净化器净化处理后由15m高排气筒G32和G33排放。
(2)现有工程废水:生活污水送园区污水处理厂;一般生产污水送园区污水处理厂,生产废水经厂区污水处理站处理达标后送园区污水处理厂;上述废水正常情况下经监测合格的污水直接排至园区污水处理厂,不合格污水经过絮凝沉淀+过滤工艺处理,其满足园区接纳标准后排入园区污水处理厂。雨水分清净雨水和初期雨水,通过溢流的方式进行切换,清净雨水经雨水口收集后采用暗管排入园区雨水总管,初期雨水先收集在初期雨水池内,送园区污水处理厂。各装置所用蒸汽凝结水经凝结水站处理后主要用做循环水场的补充水。全厂各装置、单元发生事故时的物料泄漏、消防废水及雨水等,重力流进入事故水池,事故后泵送至污水站处理后送园区污水处理厂。
(3)现有工程噪声:生产设备优先选用低噪声设备,采用减振、降噪等措施。
(4)现有工程固废:现有项目产生的废包装袋、废布袋、废滤布、筛分废渣、料仓废渣、硅胶袋等一般固废、废匣钵、聚合物、废氯化镁、木制品,包装物、基质破碎小球、预处理破碎小球、成品破碎小球、压滤胶渣等一般固废收集后外委有资质单位回收处理;废危险化学品包装物、废润滑油、废导热油、含油废手套及废抹布、废催化剂、碱洗废液、废离子交换树脂、废分子筛、含钛废液、废载体、废机油、废油桶、萃取固渣、废酸渣、废氢氧化铝液、2#污水处理站蒸发杂盐、废活性炭、茂单元原料精制塔废脱氧剂、废脱水分子筛、废瓷球、副产物氯化锂(氯化锂,含二氯乙烷)、茂单元抽干釜析出物(茂化合物提纯废液,主要为二氯乙烷及有机副产物)、硼单元废脱水分子筛、粗取代苯胺精馏釜残、副产物氯化锂(氯化锂,含二氯甲烷)、硼单元溴丁烷回收塔轻组分(溴丁烷)、硼单元母液分离塔釜残(二氯甲烷、副产物)、硼单元干燥过程收集的废溶剂(真空缓冲罐残液,成分为己烷、二氯甲烷、丁醚)、废气治理设施烷基锂中和罐废白油(含管线清洗废己烷)、化验室实验废液、废危险化学品包装物等危险废物收集后危废暂存库暂存,委托有资质单位处置;废有机溶剂自行焚烧处理,按照聚烯烃催化剂焚烧炉1#、聚烯烃催化剂焚烧炉2#处理能力进行分配。现有项目含银沉淀、1#污水处理站蒸发杂盐和污泥根据危废鉴定结果,若属于危险废物,交有资质公司处置;若不属于,由一般固废资质单位利用或处置。
(5)现有工程土壤、地下水污染防控:仓库、生产车间、污水处理站、危废暂存库、一般固废暂存库等区城采取的相应等级的分区防渗措施,制定了地下水和土壤跟踪监测,可有效预防和减缓本项目对地下水和土的潜在影响。
(6)环境风险防控:公司组织建立了内部应急组织机构并明确了相应职责,建立了应急预警机制,针对可能发生的事故情况,落实了风险防控措施,配备了相应的应急资源。
(二)建设单位的名称和联系方式
单位名称:中石化催化剂(天津)有限公司
联系人:汪工
联系电话:15173011007
电子邮箱:wangcy.chji@sinopec.com
(三)环境影响报告编制单位的名称
单位名称:联合泰泽环境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单位地址:天津市和平区曲阜道80号联合信用大厦
联系人:董工
联系电话:022-58358022
邮箱:418138470@qq.com
(四)公众意见表的网络链接
公众意见表链接(见附件)
(五)提交公众意见表的方式和途径
意见反馈可通过信函、传真、电子邮件等方式。在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编制过程中,公众均可向建设单位提出与环境影响评价相关的意见。
中石化催化剂(天津)有限公司
2025年5月8日
附件:
责任编辑:wb001
文章来源:http://news.72177.com/2025/0508/4588654.shtml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