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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房公积金缴存额调整

2022年07月18日 08:14

近日,天津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正式对外公示关于2022年住房公积金缴存额调整通知。该通知重点提示:依据有关政策,本市单位在缴存2022年6月份住房公积金后,可按程序办理2022年度住房公积金缴存额调整业务。

据悉,该通知确定2022年天津市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及其职工按各11%或各12%的比例缴存住房公积金;其他单位可以根据自身情况,在5%至12%间自主确定单位和职工的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单位与职工的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应当一致。生产经营困难单位,可以申请降低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最低可以降低至1%,或者申请缓缴住房公积金。

受新冠肺炎疫情影响的企业,可依据相关要求,申请缓缴住房公积金。同时,在办理缴存额调整方面,各单位根据我市有关政策核定2022年度职工缴存基数。(津云新闻编辑李松达)

文章来源:http://news.72177.com/2022/0718/4581803.s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