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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和平区再发校外培训消费提醒 这些培训费不能缴

2021年11月24日 11:54

从和平区教育局获悉,随着“双减”工作的有序推进和各项有关政策的逐步落地,和平区近日再次发出校外培训消费提醒,请家长不向没有完成非营利性机构登记的校外培训机构缴纳义务教育阶段学科类培训费。

据了解,和平区提醒校外培训机构及学生家长:可开展义务教育阶段学科类培训的机构,须持有《民办学校办学许可证》及《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而且办学许可证中明确载明可开展的义务教育阶段学科类培训科目。没有完成非营利性机构登记的校外培训机构,今年12月31日后严禁开展义务教育阶段学生的学科类培训。家长要选择已在银行开立唯一学费托管专用账户的校外培训机构,通过托管银行提供的二维码进入预收费资金监管平台进行选课、缴费,不要绕过监管平台直接向学费托管账户转账,更不要通过向个人微信、个人支付宝转账等方式缴费。和平区在政府门户网站实时公示已完成非营利性机构登记的校外培训机构,及已开立唯一学费托管账户的校外培训机构名单。(津云新闻编辑刘颖)

文章来源:http://life.72177.com/2021/1124/4568725.s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