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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暂停供热 要抓紧时间了 截止日期为9月30日 需带房本供热合同身份证

2021年09月27日 23:45

今年办理暂停或停止今冬供热业务的截止日期是9月30日。津安热电红桥南供热服务中心工程师孙郁文介绍,每年各供热单位都会遇到不少因为逾期导致无法办理停热的情况,提醒需要办理这项业务的市民,要抓紧时间了,过了截止日期就办不了了。

●去哪儿办?

申请停热,市民到平常交供热费的供热站办理即可。办理停热时,需要与所属供热站签订停热协议书,明确约定停热时间、停热处理方式、协议期满延期等内容。办理暂停供热期限最短为一个供热期。实施范围包括供热合同约定的全部区域。

●带哪些材料?

办理停热手续时,应携带房屋权属证明(房本)、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和供热合同本。如果是委托他人办理的,应当提供用户本人出具的委托书、有效身份证复印件、受托人有效身份证和供热合同本。

●有费用吗?

有一定费用。根据《天津市供热用热条例》和《天津市集中供热暂停和恢复用热管理办法》规定,用热户暂停供热期间,每个供热期需缴纳热能损耗补偿费,标准为以面积计费方式计算的供热采暖费的20%。

●新建商品房能办吗?

有市民提问,今年刚买的商品房,第一年因为需要装修等情况,暂时不会去住,这种情况可以办理停热吗?专家提示,在供热设施保修期内的房屋不得办理停热,新建居民住宅供热设施的保修期为两个供热期。今年买了新建商品房,2021年至2022年,2022年至2023年两个供热期内不能办停热。

文章来源:http://news.72177.com/2021/0927/4565684.s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