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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做好农民工“护薪人” 1-7月追回工资3千多万元

2021年08月24日 22:05

日前,天津市根治拖欠农民工工资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印发通知,在全市组织开展根治欠薪夏季服务活动,通过组织各级政府有关部门党员干部当好“服务员”“宣传员”“促进员”“维护员”和“引导员”,进一步规范在建项目劳动用工管理,维护农民工劳动报酬权益。记者了解到,2021年以来,截至7月底,全市共查处拖欠农民工工资案件35件,责令用人单位为农民工补发工资3004万元,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实现接诉即办、限时办结,农民工工资权益得到了切实维护。

当好“服务员”。 全市组织人社和有关行业部门工作人员,与在建工程项目建立“一对一”包联关系,针对企业在开设和使用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办理银行卡以及农民工在劳动合同签订、工资支付等方面问题,开展精准服务活动,为企业和农民工办实事、解难题。

当好“宣传员”。 围绕施工过程结算、农民工实名制管理、维权信息公示、失信联合惩戒等,人社和有关行业主管部门开展全方位宣传,“面对面”答疑解惑,促使企业自觉履行工资支付主体责任,引导农民工依法维权。

当好“促进员”。 全市推广应用天津市农民工工资支付监控预警平台,完善分账管理、银行代发管理、一键投诉管理以及预警动态、网络舆情等功能,“点一点”应用系统,让信息跑腿、数据说话,全过程监管在建项目制度落实、工资支付情况,从源头预防欠薪问题。

当好“维护员”。 全市依托“全国根治欠薪线索反映平台”,对已办结的欠薪案件进行“心贴心”跟踪回访,确保被拖欠工资发放到每个农民工本人手里,做到案结事了。对反映较多的在建项目列入重点服务范围,帮助项目查找管理薄弱环节、落实制度补齐短板。

当好“引导员”。 全市健全完善在建项目分级分类台账,对各项制度落实较好且未有欠薪举报投诉的列为A级,减少日常巡视检查频次,并给予国家和天津市规定的激励措施。从A级项目“优选优”,树标杆、立典型,发挥示范带动作用,推动各项保障工资支付制度普遍落实。

通过“五员”服务活动,天津市将收集一批意见建议、解决一批矛盾纠纷,清理一批欠薪案件、选树一批标杆项目、公布一批典型案例,实现欠薪线索和隐患动态清零,同时,提升天津市根治欠薪工作水平,确保农民工按时足额拿到应得工资。(津云新闻记者段玮)

文章来源:http://news.72177.com/2021/0824/4563961.s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