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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四五”时期 天津市将重点深化农村领域五项改革

2021年08月03日 16:58

8月3日,天津市政府新闻办召开新闻发布会,发布《天津市推进农业农村现代化“十四五”规划》。记者从会上获悉,在深化农村重点领域改革方面,“十四五”时期我市将重点推进五项改革。

深化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 我市将进一步加强归属清晰、权能完整、流转顺畅、保护严格的农村集体产权制度建设。结合扶持经济薄弱村和乡村振兴示范村建设,指导有关村根据村庄形态、资产存量、成员结构进一步改革建立股份经济合作社。不断规范村集体经济组织重大事项“四议两公开”工作,切实强化党组织对村集体经济组织的领导,维护和发展集体成员权益。提升集体经济经营管理能力,选好配好集体经济带头人,探索开展带头人培育工程。

发展壮大农村集体经济。 探索农村集体经济新的实现形式和运行机制,充分挖掘集体经济发展潜力,有效盘活农村集体资产,推动资源变资产、资金变股金、农民变股东,多途径增加集体经济收益。支持村集体经济组织领办、参办专业合作社,发展多种形式股份合作。创新发展资产资源盘活型、适度规模经营型、集中统一服务型、产业融合升级型等村级集体经济实现形式。推进农村产权流转交易市场提升,进一步完善“市、区、镇、村”四级市场服务体系,扩大产权交易覆盖面。

强化农村土地承包管理和服务。 认真落实《土地承包法》规定,规范农村土地承包管理和流转服务。落实第二轮土地承包到期后再延长三十年政策,提前做好土地延包政策研究,为“二轮土地承包到期后再延长三十年”做好衔接准备。进一步丰富承包地“三权分置”有效实现形式,积极探索土地股份合作、互换并地、有偿退出等措施办法,发展多种形式适度规模经营。

推进农村宅基地制度改革。 扎实推动新一轮农村宅基地制度改革试点,稳妥推进蓟州、静海两个试点区开展宅基地制度改革探索,按照“稳慎推进”、“三权分置”等原则,进一步厘清宅基地所有权、资格权、使用权之间的关系,总结一批可复制、能推广、惠民生、利修法的制度创新成果。鼓励村集体经济组织及成员采取租赁、入股等方式盘活闲置农房,发展乡村民宿、乡村客栈。

创新农村金融服务体系。 强化与金融机构的合作,支持政策性银行、国有商业银行、地方法人银行发挥各自优势,加快涉农金融产品和服务创新,健全农村金融产品体系,为乡村振兴提供更多金融支持。充分发挥农担公司作用,严格执行“支农支小”的双控政策,为农业经营主体提供担保增信。成立乡村振兴基金,创新财政资金支农方式,撬动更多社会资本参与乡村振兴建设,引导农业经营主体利用资本市场融资。结合全市征信平台建设,为各类农业经营主体建立信用档案,开展信用村、信用户评级,为金融支农打造良好信用环境。支持保险机构创新农业保险产品,推动政策性农业保险扩面、增品、提标,进一步规范农业保险市场。(津云新闻记者段玮)

文章来源:http://news.72177.com/2021/0803/4562869.s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