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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房租赁合同 示范文本发布

2021年06月18日 00:06

为进一步规范发展本市住房租赁市场,保障住房租赁当事人合法权益,市住房城乡建设委印发《关于启用〈天津市住房租赁合同〉示范文本的通知》,即日起在全市启用统一的《天津市住房租赁合同》示范文本。

该《天津市住房租赁合同》示范文本适用于本市行政区域内执行市场化租金的居住房屋租赁交易,包括出租及转租(不包括在建房屋租赁)。由房地产经纪机构代理成交、住房租赁企业对外出租及住房租赁当事人自行成交的居住房屋均应使用该示范文本,并可通过天津市住房租赁服务监管平台办理合同网签备案。为充分保护承租人合法权益,示范文本中设定了关于租金、押金监管的相关条款。为避免不必要的交易风险,承租人一次性交纳超过3个月的租金,或交纳超过2个月的押金,建议选择本市商业银行对租金、押金进行监管。示范文本对承租人依法享有的优先购买权作出了明确的提示,建议承租人予以关注。租赁双方应严格遵守合同约定。

《天津市住房租赁合同》示范文本内容可通过天津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网站(zfcxjs.tj.gov.cn)和天津市住房租赁服务监管平台(www.jinezhu.com)查阅或下载。(津云新闻编辑刘颖)

文章来源:http://life.72177.com/2021/0618/4560703.s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