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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注第31个全国助残日 津城残疾人 这些补贴请收好

2021年05月17日 21:58

昨天是第31个全国助残日,为进一步提高残疾人生活质量,让残疾人感受到便捷与关爱,市残联专门梳理了我市残疾人目前享有的全部社保政策,列明补贴标准,方便查看领取。

三项惠残补贴

包括困难残疾人家庭冬季取暖补贴,对低保低收入重度残疾人家庭,低保低收入精神、智力三级残疾人家庭,一户多残家庭,给予每年400元冬季取暖补贴;视力、听力、言语残疾人通讯信息消费补贴,每人每月发放30元通讯信息消费补贴;困难残疾人生活用水、电、燃气补贴,对低保低收入残疾人按照每年每人24立方米生活用水、180千瓦时生活用电、24立方米生活用气标准,按月核定按年发放水电气补贴。

基本养老保险补贴

对符合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条件的低保、重度残疾人按900元档次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参保缴费给予补贴,符合低保或重度残疾人条件的补贴50%,符合低保且重度条件的全额补贴。

医疗保险参保缴费补贴

重度残疾人个人不缴费,由政府全额补贴;不享受低保低收入的成年重度残疾人按照最低缴费档次给予全额补助。截至目前,今年免费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其他重度残疾人已超过10万人。

医疗救助

重度残疾人员在我市医疗救助定点医疗机构住院(含门诊特定疾病)治疗期间的符合疾病医疗保险药品目录、诊疗项目目录和医疗服务设施目录的医疗费用,在疾病医疗保险、城乡居民大病保险报销后政策范围内个人负担部分的救助标准为2万元以下部分救助60%,2万元(含)以上部分救助80%。截至目前,为超过10万名其他重度残疾人添加了医疗救助标识,重度残疾人到我市医疗救助定点医疗机构可以按规定享受医疗救助。

重特大疾病救助

患重特大疾病的重度残疾人,一个自然年度内因住院或治疗门诊特殊病发生医疗费用,对经基本医疗保险、大病保险和医疗救助报销后个人承担部分进行救助,救助报销比例为50%,全年累计救助金额不超过10万元。

残疾人两项补贴

享受最低生活保障待遇残疾人,每月可以领取生活补贴300元(重度)、160元(非重度);重度残疾人每月可以领取重度护理补贴200元。

残疾人居家托养服务补贴

托养服务工作被列为天津市2021年20项民心工程项目。我市户口,持有有效残疾人证,60周岁以下未就业、未入学,智力、精神和其他重度残疾人发放残疾人居家托养服务补贴,每人每月200元。(津云新闻编辑李松达)

文章来源:http://news.72177.com/2021/0517/4559195.s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