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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持续优化营商环境 激发市场主体活力

2020年12月07日 22:16

习近平总书记强调,“营商环境只有更好,没有最好。”落实总书记要求,市委十一届九次全会提出了“十四五”时期,市场主体更加充满活力,营商环境处于全国领先水平。天津各部门持续深化改革,构筑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营商环境。

市委十一届九次全会通过的《建议》提出,构筑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营商环境。位于滨海新区的零氪科技,最近正在逐步把更多的业务板块迁往天津,市企业家服务处,陆续协调市卫健委、市教委等登门服务,帮他们对接多家三甲医院以及生物医药产业链上下游企业,寻找合作伙伴。市委十一届九次全会通过的《建议》提出,推动有效市场和有为政府更好结合,增强市场主体活力、完善要素市场化配置体制机制。这让在津发展的企业,对于天津越来越好的营商环境更加期待。

市委十一届九次全会提出“优化民营经济发展环境”,进一步落实36条政策举措,天津港保税区将“全面提高工程建设项目整体审批效率”深化细化,明确,一般社会投资工程建设项目,从申请项目备案到取得施工许可证,不超过60天。纳通医用防护器材公司,急需扩大产能。天津港保税区规建、政务办等部门就提前介入,纳通拿地的转一天,就收到了施工许可证,实现“拿地即开工”。(津云新闻编辑张麒麟)

文章来源:http://news.72177.com/2020/1207/4545236.s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