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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持续推动企业简易注销改革全力优化营商环境

2020年11月29日 19:11

天津市深入推进“放管服”改革和商事登记制度改革,在宝坻区、滨海新区开展企业简易注销试点工作,进一步完善市场主体退出机制,简化注销登记程序,缩短办理时限,为企业注销节约时间成本和经济成本。今年以来,天津市准予注销企业36528户,其中使用简易程序注销企业19838户,占同期注销企业的54.31%。

扩大企业注销范围,压缩公告期限。 在宝坻区、滨海新区开展企业简易注销登记改革试点工作,确定未开展经营活动、申请注销登记前未发生债权债务或已将债权债务清算完结的有限责任公司、非上市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司企业法人、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及各类企业分支机构,农民专业合作社及分支机构为试点企业范围,不断扩大企业简易注销适用市场主体范围。大力压缩企业简易注销登记公告时间,将企业简易注销公告期由原来的 45 日缩减至 20日。

优化企业注销流程,精简申请材料。 为进一步完善注销登记制度,方便企业申请登记,将企业清算组备案程序调整为企业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向社会免费公示,免于企业到登记机关现场办理清算组备案手续;进一步降低企业办事成本,将通过报纸发布公告的程序,调整为允许企业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免费发布公告;明确企业注销实行形式审查,办理注销登记时不再提交《备案通知书》、报纸样张等材料。

开通“企业注销一窗通”服务专区,实现一网通办。 依托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建立企业注销网上服务专区。“企业注销一窗通”平台通过部门间业务协同、数据共享的方式,联通市场监管、税务、人力社保、海关等部门各自的注销业务,将各自办理注销业务的流程、方式和结果,通过平台告知企业,企业可通过“一网”获知各个环节办理的进度和结果。同时,针对企业不同的情况提供个性化清单式办事指引,实现各有关部门注销业务“信息共享、同步指引”。申请人可根据企业自身实际情况,通过“企业注销一窗通”平台,选择一般注销或者简易注销,需要办理清算组成员、清算组负责人备案、债权人公告或企业简易注销公告的市场主体,完成相关信息采集,并将经确认后的信息同步到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后,即可自动完成相关业务办理,企业无需在多个系统间重复登录。

建立企业办事容错机制,打通程序梗阻。 企业申请简易注销登记时,存在“被列入企业经营异常名录”“股权(投资权益)被冻结、出质或动产抵押”“企业所属的非法人分支机构未办注销登记”等异常状态,暂不适用简易注销程序的,允许企业待异常状态消失后,再次按程序申请简易注销登记;对因提交的材料存在格式不规范或文字错误等问题的,登记机关可在企业补正材料后重新受理简易注销申请。(津云新闻记者吴宏)

文章来源:http://news.72177.com/2020/1129/4544635.s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