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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执转破”案件253名职工1000万元债权顺利实现

2020年11月03日 20:40

11月3日上午,河西法院对一起破产案件的253名职工债权人兑现了1000余万元工资等债权权益。

2018年以来,王某某等200多名职工与天津市某燃具销售有限公司的劳动争议案件经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仲裁调解后,被申请人未能按照调解书确定的时间履行义务,王某某等职工向河西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畅通救济渠道 从“执行难”到“执转破”

法院依法受理执行案件后,经过网络查控、现场走访、调查了解等,未发现能立即进行处置变现的财产,及时兑现债权的难度极大。该案被申请人负债近2亿元,资产不足以清偿全部债务,明显缺乏清偿能力,且涉及人数众多,牵涉职工的切身利益,被申请人向法院申请“执转破”。为服务保障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保护广大职工的合法权益,公平清理债权债务,经上级法院指定,河西法院依法受理破产申请,希望通过“执转破”的方式,让“僵尸企业”及时退出市场,畅通解决企业债务纠纷的渠道,同时解决该企业作为被执行人的系列案件,达到优化营商环境、实现职工债权人权益和解决“执行难”的三重效果。

配强审判团队 依法高效审理案件

天津市某燃具销售有限公司破产清算案是河西法院审理的第一起“执转破”案件,涉及知名企业和众多劳动者债权利益,且需与外地法院沟通协调,社会影响大、维护稳定的压力大。为妥善审理该案,河西法院指定由破产案件审判经验丰富的法官组成的专业审判团队办理该案,充分发挥他们业务精湛、年富力强、敢打硬仗的优势。承办案件后,他们认真研讨案件情况,分析案件的难点和特点,衡量各方的利益,力求寻找最优方案,依法保障职工的债权利益,努力实现案件办理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统一。

创新司法举措 发挥司法职能作用

在破产程序中,经调查,债务人的主要财产只有一些库存货物,分别存放于津南与北辰等地的仓库。承办法官考虑货物属于积压库存,需支付仓储费用,产品更新换代,通过破产程序处置易造成财产的贬值,货物被广东某法院查封等因素,多次往返天津和中山两地,一方面与中山两级法院进行协调,商请有关法院配合清点破产企业的货物,对已查封的破产企业相关财产进行解封,移送河西法院进行处置,多次召开协调会后,双方达成了一致意见;另一方面,与作为最大债权人的生产商进行多次沟通,希望生产商珍惜来之不易的商誉,从生产、销售、售后等各个环节严把关,积极承担大品牌应有的社会责任,以过硬的商品和服务赢得消费者的信赖,最终,生产商同意以1400万元的价格分批回购货物,一举实现债权变现,处置方案也经债权人会议研究通过,覆盖了该案的全部职工债权,广大职工的劳动债权得到了保障。

统筹防疫审判 及时兑现职工权益

分配方案确定后,原定于2020年2月10日由广东生产商来津处置货物,但因疫情爆发,计划搁浅。随着疫情防控形势逐步缓解,天津疫情防控等级由一级响应降为二级,且鉴于该批货物处置资金主要用于支付200多职工的劳动报酬,涉及重大民生及社会稳定,也避免因时间拖延造成的货物价值贬损,导致无法覆盖职工债权等问题,法官经与各方沟通,最终定于5月14日由生产商来津处置货物。为确保货物处置工作过程中不出现疫情传播风险,法院与生产商及破产管理人制定了详细的工作方案,了解货物存放地的疫情防控政策,确保货物运输流畅,疫情防控和审判工作统筹开展。最终,历时15天,货物运输完毕。货物处置款全部到位后,经债权人会议同意,及时兑现了职工的债权权益。(津云新闻记者柴莹)

文章来源:http://news.72177.com/2020/1103/4543119.s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