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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已完成548条黑臭水体治理工程 全市水环境面貌显著提升

2020年11月02日 20:04

记者从市水务局获悉,日前,为期五个月的“2020清河(湖)专项行动”圆满收官。此次专项行动自今年4月下旬在全市范围启动,以攻坚黑臭水体、消灭“垃圾围河”和巩固河湖“清四乱”成果为重点,通过动员部署、全面排查、系统整治、完善长效机制、总结经验成效等五个阶段逐步推进。截至目前,黑臭水体治理实现突破性进展,全市域567条黑臭水体已完成548条治理主体工程、完工率96.6%;全市域河湖、坑塘、沟渠基本实现水面无垃圾、无捕鱼渔具,“垃圾围河湖”、“垃圾围坑塘”现象基本消除;河湖“清四乱”常态化、规范化持续推进,“四乱”反弹问题全部处置解决,全市水环境面貌显著提升,为打造“水清、河畅、岸绿、鸟飞”的河湖生态新画卷奠定了良好基础。

此次治理行动由市河湖长办统一部署,全市各级河湖长及各有关部门统一行动,着力弥补河湖管护工作存在的漏洞和短板。着力推进黑臭水体治理,因地制宜选用清淤疏浚、垃圾清运、生态修复、水系连通等治理措施,持续推进全市域黑臭水体治理,实现黑臭水体“发现一条、纳入台账一条、治理销号一条、落实长效机制一条”。着力推进水环境综合清理整治,在全面排查的基础上,打捞清理水面垃圾,消除河湖坑塘沟渠沿线生活垃圾、建筑垃圾、工业固废物,取缔沿岸非正规垃圾堆放点、垃圾池和旱厕。着力巩固河湖“清四乱”成果专项任务,全面清查核实已完成治理的河湖“四乱”问题,对反弹问题落实治理措施,同时持续推进河湖“清四乱”常态化规范化。完善农村人居环境管护长效机制,将农村坑塘沟渠水面、堤岸日常保洁纳入农村人居环境管护长效机制,实现村庄水体保洁作业无盲区,做到垃圾日产日清。

为确保此次治理效果,市河湖长办采用“四不两直”方式开展督查检查,对各区水环境情况开展民意调查,按照相关制度,对落实不到位的河(湖)长和相关责任人追责问责,严格落实“向群众汇报”工作机制,充分发挥舆论监督作用,联合媒体对突出问题治理情况专栏曝光、回头看、走访群众,确保环境整治成效经得起检验。(津云新闻记者董立景)

文章来源:http://news.72177.com/2020/1102/4543030.s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