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印纸张 字号选择:超大 行高 带图打印 返回原文

首页 > 资讯中心 天津

红桥区与北辰区签订西于庄股份经济合作社管辖权移交划转协议

2020年10月30日 22:17

为深入贯彻落实市委常委会关于根治“飞地”问题的要求,进一步压实城中村“飞地”属地化管理责任,在此前已明晰工作职责分工并落实属地化管理的基础上,10月30日上午,红桥区、北辰区就西于庄股份经济合作社管辖权移交划转签订协议。

签约仪式上,红桥区与北辰区首先就西于庄股份经济合作社管辖权移交进行了签约。根据协议,西于庄股份经济合作社基层党组织、集体经济组织等管辖权全部由北辰区移交划转至红桥区。随后,北辰区天穆镇向红桥区西于庄街道移交有关印章以及资产股权管理、财务会计管理、党组织管理等资料。

西于庄股份经济合作社前身为西于庄大队,于1984年成立西于庄农工商联合公司,后在推进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过程中,在2019年成立西于庄股份经济合作社。该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现有成员1026人,党员44人,下辖240亩菜地、苗圃大院和鱼池、盖来普工业园区3处城中村“飞地”,均位于红桥区西于庄街道,分属于怡水苑社区、植物园社区、绮水苑社区管理,目前已实现党的建设全覆盖、基层社会治理全覆盖。

此次西于庄股份经济合作社管辖权移交划转,坚持把党的全面领导贯穿“城中村”治理属地化工作始终,认真落实属地化管理总原则,坚持补短板、强弱项,强化管理创新,就管辖权整体划转、印章资料移交、理顺工作衔接事项等进行明确,确保划转期间工作不断、秩序不乱、人心不散,确保无问题隐患遗留、无管理服务“空白点”。

将西于庄股份经济合作社管辖权移交划转至红桥区,有利于明确管理边界,理顺管理体制,更好发挥基层党组织轴心作用;有利于强化对集体资产的监督管理,做到集体经济组织所有制性质不改变、集体资产不流失、成员权益不受损、集体经济能发展;有利于维护群众合法权益,让群众切实感受到党和政府推进“飞地”治理带来的关怀和温暖。

下一步,红桥区将积极稳妥做好划转后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监督管理和发展壮大,进一步深化有关城中村“飞地”治理成效,不断促进该区基层社会治理能力和水平提升。(津云新闻记者吴宏 通讯员王屹然)

文章来源:http://news.72177.com/2020/1030/4542877.s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