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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公安交管部门首次在高速公路沿线查获“老赖”车

2020年07月16日 20:50

近日,天津公安交管部门通过路面实时布控,首次在高速公路沿线成功拦截一辆被和平区法院查封的机动车,助力解决司法执行难题,为申请执行人拿到依法属于自己的执行款提供帮助。

7月9日10时许,一辆号牌为津MS**38的奥迪牌白色小客车正准备从津港高速公路天津站驶向滨海新区大港方向,突然被高速交警支队二支队津汕大队交警拦截。随后,多名警力将该车驾驶人成功控制,一同来到现场的还有多名法院工作人员。原来,该车此前因涉案已被和平区法院查封。

一周前,市公安交管局得到和平区法院的协查信息,按照双方建立的被执行人车辆查控协作机制,开始对此部车辆进行协查布控。7月9日7时35分许,接市公安交管局情报部门提供的信息,高速交警立即对正在我市高速公路上行驶的该部车辆进行布控,于10时许,成功在津港高速公路天津站将该车拦截,随后移交给赶到现场的法院工作人员。

据了解,奥迪牌小客车的车主因欠债不还被法院列入“老赖”名单,该车作为被执行财产已被法院查封。目前案件正在进一步调查处理中。

据介绍,“老赖”行为严重损害当事人利益、严重影响执法权威、严重破坏社会诚信。为严厉惩戒失信行为,配合法院解决审判执行工作中的实际问题,解决好人民群众的“烦心事”,去年7月中旬,市公安交管局与市高级人民法院执行局联合签署了关于建立被执行人车辆查控协作机制的协议,市公安交管局将采取查阅车辆档案、查询车辆信息、查封车辆档案和路面实时控车四项措施,协助人民法院完成对被执行人车辆的查控工作,助力法院对被执行车辆的查找、查封、控制更快速、更准确。法院将已依法查封车辆的信息通报给公安交管部门后,公安交管部门配合对被执行车辆进行现场查处,对于查实车辆线索、缩短执行工作周期,特别是依法维护申请执行人的合法权益均起到了积极作用。(津云新闻记者柴莹)

文章来源:http://news.72177.com/2020/0716/4535061.s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