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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务院食品安全工作评议考核 天津首次获评A级
2020年07月16日 20:10天津市在国务院食品安全工作评议考核中实现重大突破,首次获评A级。采访中记者了解到,针对国务院考核中扣分的“食用林产品监管薄弱、案件查办力度不够”问题,市委督查室和市食安办开展联合督办,加强对食用林产品监管的组织领导和监督检查,确保问题整改到位。
市委常委会、市政府常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进一步加强食品安全工作的措施》,一共29条具体的落实措施,制定了相关职能部门的监管责任清单,进一步明确了事权责任划分,部门职责边界更加清晰,监管体制更加科学,监管机制更加完善。接下来,各区、各部门将对照29条措施,对照两个清单,抓好食品安全责任向区级、乡镇(街道)层面的延伸固化,抓好各自职责范围内的监管责任和行业主管责任落实,综合运用考核、奖励、惩戒等措施,积极构建本市食品安全工作新格局。
市市场监管委食品安全总监崔洪涛告诉记者:“《天津市2020年食品安全监督管理计划》已经出台,天津已经连续10年由政府常务会议审议、以政办名义印发《监管计划》,这是本市落实食品安全属地负总责又一项有力举措,这么高规格、大力度的推动部署年度食品安全工作,在全国省一级层面不多见,国务院食品安全办对本市这一做法也是给予高度肯定。”
今年的《监管计划》围绕“放心”二字,明确了今年17项重点工作和6项长期推进工作,特别是围绕人民群众普遍关心的突出问题,大力推进“风险监测和标准制定、农药兽药残留治理、婴幼儿配方乳粉提升、校园食品安全、农村假劣食品治理、餐饮质量提升、保健食品清理整治、优质粮食工程、国门守护、“双安双创”等“十大攻坚行动”,以点带面治理“餐桌污染”,利用3—5年的时间治理这些突出问题,明确时间表、路线图,纳入每年的监管计划和“十四五”食品安全规划重要内容,深入推动实施,以扎实的治理成效,践行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理念,回应民心热切期盼。
为整体提升本市食品安全治理能力和治理水平,天津对照国家创建标准,制定了本市187条国家食品安全示范城市创建的标准,在食品安全组织领导、监管能力建设、问题综合治理等主要方面都设置了具体的量化指标,能够有力推动本市食品安全工作补短板、迈台阶、上水平。按照国务院食品安全要求,2020年和平区、西青区、津南区、宁河区、武清区、宝坻区、蓟州区等7个区要迎接国家验收,其他9个区完成市级初评。滨海新区和东丽区要启动国家农产品质量安全区创建工作。
结合当前的疫情防控形势和全年的目标任务,本市将重点守好“菜篮子”“米袋子”产品质量安全底线,着力防风险守底线保安全。加大监督抽检力度,全年农产品和食品抽检量不少于4批次/千人,其中食用农产品抽检量不少于千人2批次。主要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总体合格率达97%以上,食品安全抽检合格率达到98%。国家级监督抽检不合格食品核查处置完成率要达到100%。督促学校严格落实校园食品安全校长负责制,将有关要求逐条逐项落实到位。要督促校外供餐单位全面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强化学校食源性疾病事件应急处置,坚决遏制学校群体性食源性疾病的多发态势。以实实在在的工作,保障广大人民群众“舌尖上的安全”。(津云新闻记者 吴宏)
责任编辑:wb001
文章来源:http://news.72177.com/2020/0716/4535024.s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