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到游泳馆如何“知情游”“放心游”

2020年07月15日 20:54

随着疫情防控工作常态化,各个游泳场所也逐渐有序开放,不少市民会到游泳馆消暑纳凉。天津市卫生计生综合监督所提示广大市民,在疫情防控常态化期间,游泳场馆要做好防疫管理工作,市民一定要选择证照齐全、亮证经营的游泳场馆,遵守游泳场馆的防疫要求,做好个人防护。

疫情防控常态化期间,游泳馆会有人员健康管理、人流管控、水质、公共用品用具、设备设施以及疫情防控期间内外环境清洁消毒等防控措施。市民到游泳场馆前,最好提前预约,避开人流高峰期。进入游泳馆要配合场所的防疫要求,佩戴口罩,配合进行体温检测,扫码或出示健康绿码。进入泳池游泳时保持社交距离,避免人员密集聚集。

游泳场所要在醒目位置张贴全市统一的“天津市卫生监督信息公示栏”,对游泳场所的卫生许可证、卫生检测报告、卫生信誉度等级、人员健康证明、卫生管理制度、投诉举报电话等内容进行公示;为确保游泳池水质,场所卫生管理人员每天应对泳池水质进行自检,自检结果要向游泳者进行公示,自检指标包括:水温、pH值、游离性余氯;在游泳场所入口处应有明显“严禁肝炎、重症沙眼、急性出血性结膜炎、中耳炎、肠道传染病、精神病、性病等患者和酗酒者进入”的标志。市民选择游泳场馆时要查看一下这些公示信息。

判断游泳池是否卫生合格,除了要注意以上公示信息和自检结果外,还要看游泳场所内外环境是否保持整洁卫生,是否设置更衣室、淋浴室、卫生间以及垃圾容器,是否有强制通过式淋浴装置和强制通过式浸脚池等设施。仔细观察泳池水是否清澈,如果水质浑浊,有漂浮物或者沉淀物较多则不应下水,正常的池水会有淡淡的消毒水味道,如果泳池内有极其刺鼻难闻的味道则是不正常的。

市民如发现游泳池卫生不达标,可以拨打全市统一热线88908890进行举报投诉。(津云新闻编辑刘颖)

文章来源:http://life.72177.com/2020/0715/4534975.s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