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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月22日起 天津陆续启用103处电子警察

2020年07月15日 19:53

为进一步规范道路交通秩序,预防和减少交通事故的发生,切实保障人民群众出行安全,依据《道路交通安全法》《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非现场查处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操作规程(试行)》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从7月22日起,本市将新增并陆续启用103处固定式交通技术监控设备(电子警察),用于抓拍和摄录机动车闯红灯、不按导向车道行驶、驾驶时拨打接听手持电话、未按规定使用安全带、违反禁止标志等各类交通违法行为。其中和平区3处、河西区12处、南开区1处、河北区10处、红桥区3处、河东区54处、北辰区6处、东丽区10处、津南区4处。(津云新闻编辑孙畅)

文章来源:http://news.72177.com/2020/0715/4534871.s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