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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运行维护管理办法出台

2020年05月31日 13:05

从市生态环境局获悉,近日,市生态环境局、市发改委等5部门联合起草的《天津市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运行维护管理办法》正式印发实施。该管理办法的实施旨在推动建立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运行维护长效机制,将通过依效付费评价制度体系切实提高全市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运行效率和管理水平。

新制定的《管理办法》共分为总则、工作职责、运行维护业务管理、运行维护费用管理、附则等五部分共十七条内容,对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运行维护的部门职责、交接程序、监督管理、运营费用和补贴考核等各个环节均作出了明确规定。《管理办法》中规定,要推行依效付费评价制度体系,同时,结合本市经济发展水平及现状,科学合理确定了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运行维护的市级补助标准,明确发挥经济杠杆作用推动全市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运维工作的有序开展,促进设施运行规范化和出水达标率的提升。(津云新闻编辑刘颖)

文章来源:http://news.72177.com/2020/0531/4531457.s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