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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公安部门:加强严查管控 限行继续暂停
2020年04月13日 12:57为做好疫情防控期间各项工作,天津公安机关先后推出系列疫情防控和复工复产便民服务举措,为防疫物资运输、企业复工复产、群众生活提供了便利和保障。近一段时期,天津公安交管部门围绕尾号限行政策、酒驾等严重违法行为治理,车管、违法处理便民服务,静态停车秩序管理等,相继推出了一系列管理服务新举措。
尾号限行政策 继续暂停实施
截至目前,本市继续暂停实施机动车尾号限行及外埠号牌机动车高峰(工作日7时至9时,16时至19时)限行措施。恢复执行限行措施的具体时间安排,会以正式通告提前向社会公布。为进一步保障和促进复工复产及城市物资运输,在恢复执行机动车尾号限行措施公布后,本市仍将继续暂停实施本市号牌轻型微型封闭货车及轻型微型厢式货车,在外环线及以内区域道路平峰时段(除工作日7时至9时,16时至19时以外时段)限行措施,并将根据道路交通流量变化情况适时调整。
4月7日,市疫情防控工作指挥部发布了复课开学安排,4月20日,初、高中毕业班将首批复课,涉及中心城区4万名学生,公安交管部门已提前做好疏导预案,在重点路口路段增派警力,对学校周边加强疏导管控,为学生们提供安全有序的道路交通环境。
酒驾醉驾肇事 保持严管态势
2020年1月24日,本市启动重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一级响应,为确保疫情防控工作平稳有序,道路交通安全无事故,全市各交警部门持续开展对酒驾醉驾严重交通违法行为的治理行动。截至3月底,全市共查处酒驾醉驾1324起,其中醉驾487起,有效减少了酒驾醉驾肇事肇祸的交通安全隐患。
为避免在路面酒精检测过程中造成疫情传播,公安交管部门均采用一次性吹管进行酒精检测,同时加大督导检查力度,其间未发生因“查酒”引发的交叉感染等问题。
3月18日,公安部交通管理局部署全国公安交管部门集中开展统一行动,严查酒驾醉驾等严重违法行为,以遏制酒驾醉驾交通肇事的多发势头。统一行动期间,公安交管部门在做好疫情防控、服务复产复工等工作的基础上,进一步加大路面警力和装备投入,加强居民区、恢复营业的餐饮娱乐场所、城乡结合部周边道路以及事故易发点段的执法检查,并将警力向郊区、乡镇延伸,遏制农村地区酒驾醉驾多发势头,持续保持对酒驾醉驾以及疲劳驾驶、无证驾驶、超员超载、涉牌涉证等严重交通违法行为的严管态势。
处理车辆违法 推出便民举措
从2020年3月2日起,分批次全部恢复了交通违法处理窗口业务办理工作。3月2日起,除宝坻区外全部恢复窗口业务,从3月25日开始宝坻区恢复窗口业务。
为方便群众咨询、办理交通违法业务,公安交管部门通过“天津交警”微信公众号等渠道公布了各违法处理窗口的办公地点、办公时间和联系电话,责成各交警支队派专人值守,在工作时间及时受理群众咨询。
保障线上服务,交通违法业务可全程网上办理。车主和驾驶人仍可通过“互联网交通安全综合服务管理平台”“交管12123”手机APP、“天津公安”手机APP等网上平台进行注册、裁决、缴费等自助处理交通违法。通过“交管12123”手机APP,可以在近期处理非本人机动车备案前发生的非现场交通违法。
启动上门服务,“流动车管所”就近提供车驾管业务办理。最近一段时间,“流动车管所”服务车已经到社区、大中型企业上门服务,现场办理机动车和驾驶证业务。确有办理车驾管业务需求的大中型企业,可根据自身需要,提前登录天津公安民生服务平台预约“流动车管所”服务。公安交管部门也将通过“平安天津”“天津交警”微博、微信、今日头条等新媒体客户端,以及相关新闻媒体,对“流动车管所”服务车出行服务进行提前发布。有办理车驾管业务需求的群众,届时可就近到“流动车管所”服务车办理相关业务。
提供加急服务,“绿色窗口”可优先办理业务。市车管所和各车管分所开通“绿色窗口”提供加急服务,优先保障防疫应急车辆和人员办理业务、优先服务企事业单位复工复产急需办理业务。市民可在每个工作日的8时30分至17时,拨打热线电话58220006、58812123进行相关业务咨询。
静态停车秩序 加强巡查管控
从2月5日起,疫情防控期间,对机动车在禁停黄实线路段临时停车上下乘客行为,暂时免予处罚,但机动车不得停车候客。此项措施将根据疫情防控和道路通行等情况适时调整,如有调整会提前向社会公告。
从2月7日起,公安交管部门还调整了部分老旧小区和大型超市、菜市场周边停车管理措施。随着疫情趋于平稳,本市全面进入复工复产,出行大幅上升,为保障道路通行顺畅,公安交管部门已加大商业综合体、综合菜市场、住宅聚集区周边巡查管控,及时清理占路双排停放、无序停放的机动车,消除道路通行安全隐患。
新增3条举措 助力复产复工
公安交管部门在前期推出12条复工复产服务措施的基础上,近期又推出了3项新举措。
在互联网交通安全综合服务管理平台,推出驾驶证期满换证容缺办理服务功能。对驾驶证期满后暂时无法提供身体条件证明的,申请人可先办理驾驶证期满换证,并在2020年12月31日前补交身体条件证明。
从4月7日起,群众无需预约,可直接到车管所办理车驾管业务,之前已预约办理业务的群众仍可优先办理。
为加大对“两客一危”及中、重型货车驾驶人疲劳驾驶违法行为的警示和提醒,公安交管部门在全国率先研发了通过车辆动态监控数据和电子警察数据融合比对技术,预警疲劳驾驶的监管系统。目前,这套系统已在全市范围内的省国道逐步推广应用。系统能够将涉嫌疲劳驾驶的预警信息,直接推送给路面执勤交警,由执勤交警拦检车辆进行核实。对确实存在疲劳驾驶违法行为的,除依法处理外,还要强制驾驶人休息20分钟,进行安全教育后再放行。对于虽然不存在疲劳驾驶违法行为但存在违法隐患的,执勤交警将对驾驶人开展交通安全教育提示,然后再予以放行。(津云新闻编辑孙畅)
责任编辑:wb001
文章来源:http://news.72177.com/2020/0413/4528817.s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