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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市发布“项目+团队”重点培养专项支持政策

2020年03月20日 01:56

为深入实施“海河英才”行动计划,近日,天津市人社局印发《关于实施天津市“项目+团队”重点培养专项的通知》,推动领军人才、优秀团队和高端项目整体落地快速成长,促进各类企业加速复工复产,推进我市新动能引育。

明确了重点培养的对象和数量。在市级重点支持的“项目+团队”基础上,按项目技术水平、团队带头人潜质、产业发展前景等标准,每年择优遴选200个左右团队作为“项目+团队”重点培养专项予以支持,分为创业、创新两类,培养周期均为三年。其中,A级10个、B级50个、C级150个,创业类和创新类比例为7:3。创业类“项目+团队”是拥有自主知识产权、可产业化研发成果或先进商业模式,有明确的创业方向和盈利目标,具备技术研发、企业管理、市场营销等能力的创业项目人才团队。创新类“项目+团队”是在津高校、科研院所、医疗卫生机构等与本市企业合作组建,或本市企业自主组建,开展项目研发、技术创新的高水平创新人才团队。

明确了支持政策。坚持资助与培养相结合,给予团队建设资助、贷款贴息资助、个人所得税奖励、享受“瞪羚”“雏鹰”企业资助等4项资金支持,并明确了团队可升级的情形、途径、资助办法。同时,给予纳入联系专家、支持交流合作、参加高端培训、实行导师带培等4项培养支持,不断提升团队创新创业能力和水平。

明确了申报条件和程序。分类规定了创业、创新类“项目+团队”的申报单位、申报条件、报审程序、申报材料。在申报条件上,明确了各类“项目+团队”的基本条件和相应级别的项目条件、带头人条件,便于申报团队“对号入座”。在项目评审上,按行业领域进行分类分级评审,其中,对符合条件的创新创业大赛获奖项目可直接认定B、C级创业团队。

明确了资金管理要求。对团队建设资助、贷款贴息资助、个人所得税奖励的用途予以明确,资助资金5个工作日内拨付,其中100万元以上的分三年拨付。在“项目+团队”带头人负责制下,严格遵守人才基金、部门预算、财务制度等规定,确保依法合规。

明确了项目监管要求。建立两级监督评估体系,每年主管部门进行监督评估,市人社局会同主管部门对A级及1/3的B、C级进行项目检查和绩效评估,评估结果与资金拨付、政策支持挂钩。同时,还对成员变更方式,“项目+团队”和主管部门违规情形、处置办法等进行了规定。

下一步,天津市人社局将开展政策培训和宣传活动,明确政策要点、申报条件、管理要求,并适时启动“项目+团队”重点培养专项遴选工作,推动更多“项目+团队”加快落地、快速成长,为我市高质量发展提供更强劲动能。(津云新闻记者段玮)

文章来源:http://news.72177.com/2020/0320/4527642.s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