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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室外体育健身场所分区分级恢复 锻炼者至少间隔1.5米

2020年03月17日 17:45

记者昨日从市防控指挥部获悉,为更好满足人民群众健身需要,稳步做好本市室外体育健身场所疫情防控和开放服务相关工作,本市发布《天津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间室外体育健身场所开放服务工作指南》,对室外体育健身场所开放服务要求、员工管理、场地防控、应急处置等方面提出了要求。

《指南》提出,强化属地管理,分区分级恢复。室外体育健身场所开放服务工作实行属地负责管理制度。要分区分级精准防控,稳妥有序组织辖区内室外体育健身场所开放服务。低风险地区要有序推动室外体育健身场所开展开放服务工作;中风险地区要依据防控形势发展,逐步推动室外体育健身场所开展开放服务工作。

强化主体责任,坚持防疫措施。室外体育健身场所负责人是疫情防控第一责任人。各区体育行政部门要严格按照各区防控指挥部统一要求,统筹做好疫情防控与室外体育健身场所开放服务工作,“一场一案”、科学精细对各类室外体育健身场所进行规范指导,精准施策。

各区要组织体育、市场监管、卫生健康等相关部门和街道(乡镇),对疫情防控期间室外体育健身场所开放服务情况进行监督检查,持续跟踪服务,实时掌握开放服务情况,督促落实疫情防控管理、消毒消杀等工作,发现重大问题及时采取措施。对疫情防控措施落实不到位的,要督促其立即整改,对拒不整改落实的要责令停止开放服务。

室外体育健身场所

主要包括经属地批准开放服务的各类室外体育场、球场及体育公园、社区(行政村)健身园、多功能运动场、健身步道等户外体育健身场地设施。 开放服务具体要求

1.严格按照各区防控指挥部统一部署,有序组织恢复开放服务。

2.根据疫情防控要求和体育场地面积、运动区域空间,采取分区域、分时间、分阶段服务,有效控制锻炼人数,杜绝出现人员聚集。

3.要对锻炼者进行“津门战疫”扫码、“健康码”亮码和体温检测,禁止发热人员、疫情期间回国居家隔离未满14天人员和处于隔离期人员进入场地。

4.严格按照各区防控指挥部对公共场地设施管控和消毒消杀标准、次数、范围等要求,全面做好场地器材的管控和消毒消杀。要根据器材使用频率、密度等实际,重点做好锻炼者手部接触器材部位的定时消毒消杀。

5.指导督促锻炼者做好个人防护。锻炼者之间要严格保持1.5米以上间距,不应同时使用同一器材进行锻炼。咳嗽或打喷嚏要用纸巾或胳膊肘遮掩口鼻,并要勤洗手,吐出的痰等分泌物必须用纸巾包裹,及时放至指定地点并洗手。

6.疫情结束前,在室外健身场所的活动应以健身类活动为主,不宜开展人员聚集度高、身体密切接触、对抗性强的体育项目。

7.健身场地要在显著位置设置疫情防控宣传提示牌,对锻炼者做好个人防护、保持安全距离、维护公共环境卫生等方面进行提示。

采取人员限流措施

防护物资配备。室外体育健身场所要配备口罩、手套、消毒液、洗手液等防护物资,为员工和锻炼者提供必要防护保障。

加强清洁消毒。室外体育健身场所所有区域要定期消毒。增设废弃口罩专用垃圾桶,用于投放使用过的口罩,并及时清理。

加强宣传教育。通过设置提示牌等多种方式,加强疫情防治知识科普宣传,使员工和锻炼者充分了解掌握疫情防控、个人防护知识和要点,自觉增强防控意识,支持配合防控工作。

采取人员限流措施。可视情况实行实名预约服务,结合防控工作需要,对每日入场人数进行总量控制。原则上不举办线下讲座、培训、演出、比赛等人员聚集活动。(津云新闻编辑孙畅)

文章来源:http://news.72177.com/2020/0317/4527411.s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