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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月份天津CPI涨幅双双回落,疫情对物价影响总体可控

2020年03月13日 23:33

3月13日从国家统计局天津调查总队获悉,2020年2月份天津CPI环比上涨0.5%,同比上涨3.8%,涨幅均较上月回落0.8个百分点,1—2月份平均涨幅为4.2%,低于全国平均水平1.1个百分点。

从环比看,食品烟酒价格环比上涨3.0%,影响CPI上涨约0.57个百分点。受寒冷天气和疫情因素的共同影响,鲜菜、鲜瓜果价格环比分别上涨11.8%和4.4%,淡水鱼、猪肉、鸡价格环比分别上涨5.6%、4.7%和2.0%,上述五项共影响CPI上涨约0.54个百分点;由于大宗采购需求平淡,鸡蛋价格持续下降,2月份环比下降10.5%,影响CPI下降约0.06个百分点。非食品价格环比下降0.1%,其中飞机票、汽油价格分别下降12.5%和6.0%,合计影响CPI下降约0.17个百分点。

从同比看,CPI涨幅不仅较上月回落,且继续低于全国平均水平1.4个百分点。分项看,食品价格同比上涨14.8%,影响CPI上涨约2.62个百分点,占总涨幅的68.9%。其中猪肉价格同比上涨116.6%,影响CPI上涨约1.42个百分点;鲜菜、畜肉副产品价格上涨合计影响CPI上涨约0.8个百分点。非食品价格同比上涨1.5%,其中在外餐饮、金饰品、教育服务价格上涨合计影响CPI上涨约1.01个百分点。

从构成CPI的八大类商品和服务来看,食品烟酒、其他用品和服务价格同比分别上涨11.3%和7.8%,教育文化和娱乐、医疗保健价格同比分别上涨2.2%和1.3%,居住、衣着、生活用品及服务价格同比分别上涨0.9%、0.3%和0.1%;交通和通信价格同比下降0.9%。(津云新闻记者李泽亚 通讯员徐慧)

文章来源:http://news.72177.com/2020/0313/4526966.s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