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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医需带身份证院前扫码

2020年03月04日 01:30

为做好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我市卫生健康委、市新冠肺炎医疗救治总医院日前发布《关于统一应用医疗机构入院登记系统的通知》,要求加强我市各级各类医疗卫生机构(对外提供服务的机构)入院人员体温信息、流行病学调查信息登记。为此,市卫生健康委对原入院登记系统进行了功能升级和系统优化。自本月2日(周一)起,到医院就诊的患者及陪同家属均需携带本人身份证,扫码登记后方可入院看病。具体操作步骤如下:

第一,打开微信或者“健康天津APP──入院登记”,识别、扫描二维码。首次登录需要进行手机号验证,为节省时间,建议提前扫码注册相关信息。老年人或者儿童,可由家属代为完成基本信息和流调信息录入,在家属手机上生成二维码,完成信息登记。

第二,进入“医疗机构入院登记系统”。首次扫码,需输入手机号和验证码,进行登录。再次扫码,无须登录,直接进入系统。

第三,进入入院登记首页。首次使用人员可以点击“填写登记信息”进入信息填写页面,完成本人的登记信息填写。如果已经在健康天津APP注册或者已经使用过“入院登记系统(第一版)”的用户,只需补充流行病学调查信息即可。添加信息后,可以在登记信息首页看到已添加人的卡片和二维码(信息码)信息。通过点击“添加人员信息”,还可为家人或其他人员录入信息。如果要修改信息,可以选中当前人员,点击修改登记信息,进入修改页面(与信息填写页面类似)修改。

第四,患者及家属到达医院后,再次扫描“入院登记二维码”,并将生成的入院二维码(信息码),主动出示给医院工作人员,完成信息查阅和体温登记。如果是家人进入医院,可以在页面上选择人员卡片,切换出对应二维码(信息码)。

文章来源:http://news.72177.com/2020/0304/4524655.s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