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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出台11条具体措施进一步保护关心爱护医务人员
2020年03月03日 21:053月1日,市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全面落实进一步保护关心爱护医务人员的若干措施》通知,明确了11条具体措施,激励保障全市医务人员全身心投入疫情防控工作。
据了解,这些措施主要包括:提高临时性工作补助标准,在疫情防控期间,支援湖北医疗队一线医务人员临时性工作补助相应标准提高1倍,临时性工作补助免征个人所得税;提高薪酬水平,在疫情防控期间,将支援湖北医疗队一线医务人员薪酬水平提高2倍;提高卫生防疫津贴标准,按照国家规定的标准,将全体一线医务人员纳入卫生防疫津贴范围,及时足额发放到位;实施职称评聘倾斜措施,参加疫情防治的一线医务人员在职称评聘中优先申报、优先参评、优先聘任,医务人员参加疫情防治经历可视同为一年基层工作经历;落实一线医务人员生活保障,为一线医务人员提供舒适的生活休息环境和与家人隔离的必要条件,采取专车接送解决定点医院一线医务人员通勤问题;全力救治受感染的医务人员,控制病情发展,对重症、危重症病例要集中优质资源,最大限度减少病亡;依法做好因疫情防控牺牲殉职人员的烈士评定和褒扬工作,全面做好抚恤优待;切实落实有困难家庭的照顾帮扶,建立社区工作者联系帮扶一线医务人员家庭制度,组织社区服务机构和志愿者,协助做好其共同居住的父母、子女照顾工作。
此外,通知还要求,疫情结束后,各医疗卫生机构及时为一线医务人员组织一次免费健康体检和疗养休养;各医疗卫生机构按照国家有关规定适当为一线医务人员增加休息和带薪休假时间;及时做好心理调适疏导,一线医务人员所在单位党组织要通过谈心谈话、关怀问候等方式,密切关注医务人员思想动态、情绪变化,做到心理问题早发现、早干预、早疏导。(津云新闻编辑孙畅)
责任编辑:wb001
文章来源:http://news.72177.com/2020/0303/4524541.s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