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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力保就业 帮扶不断线

2020年03月02日 23:52

从市人社局获悉,为切实做好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间农民工、高校毕业生等重点群体就业工作,市人社局等部门日前发布了关于做好疫情防控期间有关就业工作的通知。

据市人社局负责人介绍,对疫情防控期间保障城乡运行必需、疫情防控必需、群众生活必需和其他涉及重要国计民生的相关企业等特殊重点企业,可不受用工规模、缺工数量、一次性输送人数等条件限制,本市人力资源服务机构、职业院校向其输送人员工作(实习)满一个月的,即可申请用工输送补贴。

在中小微企业稳定就业方面,本市将加大失业保险稳岗返还力度,对依法缴纳失业保险费满12个月,不裁员或裁员率低于我市城镇调查失业率控制目标5.5%的参保企业,返还其上年度企业与职工实际缴纳失业保险费的50%,对参保职工30人及以下的小微企业,裁员率标准放宽至20%。

此外,本市将加大创业担保贷款支持力度。在津创业的各类人员,可申请最高30万元创业担保贷款,贷款期限最长3年,并给予全额贴息。小微企业当年新招用符合创业担保贷款申请条件的人数达到企业现有在职职工人数20%(100人以上企业达到10%),可申请最高300万元贷款,贷款期限最长两年,按贷款基础利率的50%给予贴息。对借款人患新冠肺炎申请展期还款的,财政部门继续给予贴息支持。对受疫情影响暂时失去收入来源的个人和小微企业,申请贷款时予以优先支持。对登记失业半年以上人员、返乡入乡人员首次创办企业且正常经营满一年的,给予3000元一次性创业补贴。

针对就业困难群体,对因疫情影响出现的新失业人员,符合条件的要及时纳入就业困难人员帮扶范围,确保就业帮扶不断线,并将生活困难失业人员临时生活补助政策执行期延长至2020年12月31日,对低收入救助家庭中登记失业人员且不符合失业保险金领取条件的,给予一次性2000元的临时生活补助。各类企业吸纳本市登记半年以上失业人员就业且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并按规定缴纳社会保险的,给予一次性1000元吸纳就业补贴,实施期限为2020年1月1日至12月31日。(津云新闻编辑刘颖)

文章来源:http://news.72177.com/2020/0302/4524388.s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