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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市市场监管委第三十一批典型案例公布

2020年03月01日 11:24

为切实加强我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间的市场监管,维护人民生命健康和社会稳定,天津市市场监管委严厉查处各类违法行为,公布第三十一批典型案例。

武清区市场监管局依法对天津市恒仁泰药品销售有限公司进行监督检查。经查,该公司销售的“3M 9001”防颗粒物口罩(不带阀)为侵犯“3M”注册商标专用权产品,共计销售150只。当事人的行为涉嫌构成《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五十七条第(三)项所指违法行为。武清区市场监管局已对天津市恒仁泰药品销售有限公司立案调查并将依法作出行政处罚。同时,该局已对口罩来源进行追查。

东丽区市场监管局根据举报对魏某的经营场所进行检查。经查,魏某销售“康护盾”口罩所标称的生产厂家“康护盾呼吸防护科技有限公司”并不存在,且魏某未取得营业执照,涉案口罩共计500只。当事人的行为构成《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第三十七条和《无证无照经营查处办法》第二条所指违法行为。东丽区市场监管局已对魏某立案调查并将依法作出行政处罚。同时,该局已对口罩来源进行追查。(津云新闻编辑付勇钧)

文章来源:http://news.72177.com/2020/0301/4523990.s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