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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未及时缴存公积金 并不影响职工申请贷款

2020年02月29日 19:18

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近日出台政策,将进一步减轻受新冠肺炎疫情影响的单位和职工负担。

受新冠肺炎疫情影响的2019年正常缴存住房公积金单位,可按规定向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申请缓缴2020年1月至6月的住房公积金。受新冠肺炎疫情影响,职工所在单位未及时缴存住房公积金的,不影响职工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职工2020年6月30日前住房公积金贷款不能正常还款的,不作逾期处理,不作为逾期记录报送征信部门,已报送的予以调整。(津云新闻编辑李松达)

文章来源:http://news.72177.com/2020/0229/4523909.s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