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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非高耗能企业用电2月至6月9.5折优惠

2020年02月27日 12:37

从市发改委获悉,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统筹疫情防控与经济社会发展,支持企业复工复产、共渡难关,市发展改革委印发通知,阶段性降低企业用电成本。

据了解,通知明确自今年2月1日起至6月30日,对我市除高耗能行业用户,现执行一般工商业及其他电价、大工业电价的电力用户实施阶段性降低用电价格政策措施。上述用户包括已参与市场化交易的用户,在缴纳2月至6月电费时,按照原到户电价的95%进行结算。

市发展改革委要求,各转供电经营者应将国家降价红利全部传到终端用户,不得截留。如发现价格违法行为,可拨打12315或88908890投诉举报。(津云新闻编辑孙畅)

文章来源:http://news.72177.com/2020/0227/4523311.s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