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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企业复工复产 政策分外温暖
2020年02月18日 14:44市市场监管委
提供保姆式登记服务
记者从市市场监管委了解到,根据《天津市打赢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阻击战进一步促进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的若干措施》和市疫情防控指挥部关于有序推进企业分类分批复工复产的通知要求,该委制定服务企业若干措施,全力支持企业发展。
实行“网上办、不见面”政务服务
措施深化“互联网+政务服务”改革,一般企业登记与食品及特殊食品、药品和医疗器械、工业产品及计量器具、产品质量检测机构计量认证、特种设备许可等各项行政审批,专利、商标等知识产权申请受理,全面实行“网上办、不见面”“保安全、能办事”。支持医用防护服、口罩等疫情防控医用物资生产和辅料企业扩大产能,实行提前介入、全程服务、“特事特办”“马上就办”,提供保姆式登记服务。
优化工业产品生产许可服务
对作为消毒产品原料及具有消毒作用的危险化学品实施临时许可。开辟工业产品生产许可“绿色通道”,采取办理临时生产许可证(期限至一级响应解除)等方式,简化审批程序,压缩审批时间。对除危险化学品以外的省级发证产品的取证,采取告知承诺方式办理(期限至一级响应解除),必要时开展全覆盖例行检查,许可证书通过快递寄送。对提出延续、名称变更等事项申请的,适当延长许可证书有效期至一级响应解除,再次办理许可事项原证书号码保持不变。
严格餐饮单位食品安全监管
对全市餐饮单位实施“九严格”监管措施,严格从业人员健康管理,严格经营场所卫生清整,严格清查库存食品原料,严格食品采购环节管理,严格食品制作过程控制,严格就餐过程安全管理,严格就餐人员卫生防疫,严格餐厨垃圾管理,严格日常监督检查,确保人民群众健康安全。鼓励倡导就餐者打包离店食用,或选择外卖订餐服务。加强特殊食品生产企业服务,实行网络“远程”帮扶。
帮扶医用防护用品企业
派监督员进驻全部应急医用物资防护服、医用口罩、额温计等生产企业,强化监管,提供服务,并积极协调相关技术机构,解决企业在扩大产能方面遇到的灭菌解析、出厂检验、新建厂房洁净车间环境监测等困难,及时为企业出具检测报告,帮助企业在扩大产能后能够持续确保产品质量安全。
加快新药和医疗器械生产企业落地
出台应急药品、医疗器械注册审批预案和工作指南,将疫情防控药品、医用防护设备等产品纳入应急注册审批范围,开通快速检测绿色通道,最大限度缩短检验、审评和审批时限。
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告知承诺
疫情防控期间,对产品质量检测机构计量认证首次和扩项,开启绿色通道,推行告知承诺,提高审批效率,助力检验检测机构发展,疫情结束后对实行告知承诺的机构进行现场复核。
此外,措施还包括创新食品检验检测服务机制,延伸特种设备监察检验服务,支持企业开展质量攻关争创天津质量奖,推行知识产权快速审查、快速确权、快速维权,实行专利资助和费用减缴补贴,鼓励和支持企业发布公益广告,以及强化价格监管推动价格自律。
市公安局
推出服务保障十条措施
昨天,在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新闻发布会上,市公安局党委委员、副局长孙连凯介绍了疫情防控期间,市公安局推出的助企复工复产服务保障十条措施。这十条措施是:
大力推进实施承诺制审批
在公安政务服务窗口推行告知承诺制,除直接涉及国家安全、生态环境保护和公民人身、重大财产安全以及办理结果不可撤销的证明事项外,对机动车证照核发、治安管理许可、网络安全审核等11个公安政务服务事项实行告知承诺制,对涉及的17个证明材料采取容缺后补方式,先行审批,再补充材料,为企业复工复产办理审批手续提供便利。对符合居住证申办条件的申请人,在申领居住证、申办居住证签注业务时,社区民警不需入户核查,材料齐全的直接予以签发(签注)。
全力拓宽“网上办”渠道
依托天津公安民生服务平台,对能够网上办理的户口、居民身份证和网络安全审核等15个事项,与“天津网上办事大厅”对接,一律实行网上办理。
开通证件办理绿色服务通道
强化口岸签证部门值守,为符合条件且紧急临时来津外国人办理口岸签证;开通出入境应急办证“绿色通道”,通过网上及电话预约方式,为急需出入境的外籍申请人提供快捷服务。开辟居民身份证异地制证“绿色通道”,复工企业外省市户籍员工凭流动人口居住登记凭证,即可在全市各居民身份证受理点办理异地换领、补领业务;开通加急居民身份证制证“绿色通道”,将制证时间由10个工作日缩短为5个工作日,急需用证的复工企业职工,可通过各居民身份证受理点提交申请,人口管理部门加急制证后,办证人可直接到市公安局居民身份证制作中心领取证件。
延长户口迁移证和居住证有效期
对2019年下半年以来开具的《准予迁入证明》或原籍公安机关开具的迁至天津的《户口迁移证》,证件有效期延长至疫情解除后40天;对有效期限为2020年1月1日以后的居住证,无论持证人是否及时返津,有效期延长至疫情结束后2个月。
加强特种行业服务管理
推广应用“天津印章刻制”微信小程序,方便企业通过网上办理印章刻制业务,并通过邮寄方式收取印章。
加大城市供应链配送企业支持力度
会同市商务局、市交通运输委,对在天津市供应链城市共同配送服务平台注册的车辆给予全天候、全时段通行停靠便利,保证复工复产后城市配送的正常运转。
推行入津通道防疫检查导航提示
协调互联网地图导航企业,上线入津通道实时路况提前预警、来津人员登记系统提示链接、实时路况和注意事项温馨提示3项功能,方便企业、员工合理选择运输或出行路线,最大限度降低企业运输成本。
强化依法执法慎用强制措施
对涉及企业负责人违法的案件,在法律规定范围内尽量不采取羁押性强制措施;对涉案企业依法慎用查封、冻结、扣押等强制性措施;对企业反映的应予立案而未予立案或不应立案而立案的投诉、复议复核等事项,加快办理进度,及时反馈结果。依法快侦快办各类侵害复工企业合法权益的经济犯罪案件,加大追赃挽损工作力度,全力维护企业正常生产经营与合法经济利益。
建立联系通报预警处置机制
与市卫生健康委、市交通运输委、市市场监管委、市商务局、市教委等部门建立联系通报机制,及时推送与企业复工疫情防控相关的工作信息,迅速协调相关部门解决隐患问题,指导企业加强预警,超前采取预防措施。组织摸排企业受困情况,及时掌握企业员工动态和苗头隐患,指导企业做好应急处置工作;部署警力加强隐患企业周边巡控,及时妥善处置各类突发事件,为企业生产经营创造良好的治安环境。
加强企业内部来津员工系统核查
指导全市企事业单位利用“智慧内保”系统,实时更新完善单位基本信息,依据复工实际情况做好从业人员信息变更工作,协助企业准确掌握员工信息,为疫情防控、人员隔离筛查提供数据支撑,为企业及员工安全复工复产提供保障。
孙连凯表示,全市公安机关将全力做好疫情防控期间企业复工复产的服务保障工作,在“十条措施”的基础上,强化四个方面工作:一是成立工作专班,加强与各行业主管部门的联动,及时了解行业动态,开通绿色通道,24小时为企业有序复工复产提供高效服务。二是会同教育、工信、住建、交委、商务、邮管等部门,按照相关工作要求,督促指导企业做好复工复产期间的安全保障工作。三是加强对企业内部治安保卫工作的监督检查。督导企业成立疫情防控机构,设置足够数量的隔离观察设施,设立专人专岗,全面落实各项防疫措施以及进出人员测量体温、来访登记、定期消毒、疫情通报等工作。四是指导单位完善复工防疫工作预案和突发事件应急处置预案,强化针对疫情防控的人防、物防、技防设施建设投入,确保单位内部稳定。(津云新闻编辑刘颖)
责任编辑:wb001
文章来源:http://news.72177.com/2020/0218/4521161.s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