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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高院出台相关政策 为疫情防控提供司法保障

2020年02月13日 10:47

日前,天津市高级人民法院出台《关于进一步发挥刑事审判职能为依法防控疫情提供有力司法保障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和《关于加强疫情防控期间矛盾纠纷化解服务保障经济高质量发展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指导意见》),要求全市法院充分发挥司法职能作用,依法及时从严惩治妨害疫情防控犯罪,妥善化解矛盾纠纷,保障群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维护社会稳定,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为坚决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提供有力司法服务和保障。

据悉,《意见》和《指导意见》均提出了多条针对疫情特殊时期的具体举措。如严禁对疫情防控所需的专项资金、物资和账户采取查封、扣押、冻结、划扣等保全措施;债务人企业属于疫情防控所需物资的生产、加工企业的,积极协调管理人和有关部门帮助企业恢复生产;依法严厉打击针对防疫药品、物品生产经营企业实施的聚众打砸抢、起哄闹事和制售假冒、伪劣药品、防疫用品等犯罪;对市政府出台的疫情防控政策规定以及针对隐瞒病史、逃避隔离医学观察等行为采取的行政处罚及强制措施,依法予以保障实施等。(津云新闻编辑孙畅)

文章来源:http://news.72177.com/2020/0213/4519934.s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