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面对疫情谣言 提高“免疫力”
2020年02月12日 13:35个体健康与公共卫生领域向来是谣言的重灾区。中国科学技术协会每年都会公布年度十大“科学”流言榜,在过去的2019年,10条流言中有7条分布在健康领域。在当下新冠肺炎疫情中,更是集中出现了大量的失实信息,对于疫情防控产生不利影响。为此,有必要了解有关此类信息的传播机制与抵抗策略,提高个体的信息甄别力,改进对抗谣言传播的抵制性方式,用科学的方式做到不造谣、不信谣、不传谣。
细分此次疫情相关的不实信息,大体可分为两类,满足不同的心理动机,也具有不同的社会后果。一是医学类失实信息,二是社会类失实信息。前一类的例子如“熏醋可以杀死新型冠状病毒”“服用维生素C可以预防新型冠状病毒”“服用双黄连口服液可预防新型冠状病毒”,此类不实信息通常会过高夸大当下的医学能力,尤其以“廉价、高效、可获得”为基本特征,使得个人在面对暂时“无药可医”的困境时,能够找到一些心理稻草,从而获得一定的安全感。尤其是当这些“防控手段”还是自己身边的常备药品或家常用品(如醋和维生素C)或者是与自身医学信念高度吻合(如双黄连口服液)时,就会有很强的吸引力,并因为它们的高可获得性,可及时增强个体的自我控制感。而在非疫情期的医学谣言中,还会出现大量夸大副作用的谣言,如2019年十大科学流言中就有“孕妇不可接种流感疫苗”“长期服用降压药致死”,体现了对现代医药科技的不了解和不信任,其结果是降低个体的健康保护能力,也会间接伤及大众对医药行业和医疗系统的整体信任。
总体上讲,此类谣言可视为是人类对于医学和健康后果的不确实性的自我保护机制,通过“主动作为”的方式换取控制感和安全感,其不良影响相对可控,较少直接妨碍疫情防控,也较少影响公共秩序。当然,不合理的自我“用药”也会耽误就诊时机或是造成一些不理性的抢购,但总体来说,此类信息的社会危害性相对较小。因此,从社会治理的角度看,它往往并不是首要的选项。而从个体层面看,对此类信息的甄别往往需要较高的医学和科学素养,也依赖于社会系统对医疗专家系统的集体性信任,其产生本质上是人类对健康的无限需求与有限的医疗供给之间的矛盾的体现,难以完全消除其产生与传播的“心理土壤”,但仍有一定的缓解之道。
后一类的例子如“WHO将中国划为‘疫区国’3年,中国经济将倒退20年”“××市封城:外地户口进不了城,一律凭身份证进城”。此类信息本质上并无生物学和医学属性,只是寄生于新冠肺炎疫情事件的社会性谣言,表面上迎合了部分人的“爱国、爱城、爱家”等方面的情感需求,实质上却以相反的方式破坏人们生活其中的社会共同体,其所形成的恐慌最具传染性和破坏性。对于此类谣言,仅靠个体的主动防御很难取得效果,需要借用公权力进行毫不犹豫的打击,增加造谣传谣的社会成本,以“社会方式”对抗“社会谣言”。而且,此类谣言的制止尤其需要注意时效性,如果错过抗击的时间节点,就会失去抗击效果,造成的社会后果一旦产生就很难恢复。因此,此类谣言也最考验一个地区的社会治理水平。
要斩断疫情相关谣言的传播链,提高社会成员的疫情“谣言免疫力”,需要个体、社会组织和行政管理机构多方面的共同努力。从个体角度而言,要注意从信息源和信息内容两方面学会甄别谣言。例如,如果是医学类信息,要判断其真正的合理性通常超出了普通个体的能力,此时应当特别注意观察信息来源。如果疫情相关信息是无源头信息,或者是“隔壁老王”式的小道消息,或者是个人公众号、娱乐公众号之类非专业机构的信息,那么其真实性往往就值得怀疑。相反,国家和地方政府平台的信息以及专业的医学公众号的信息,就会专业严谨许多。同时,对于信息内容中出现太多情绪符号,表达带有明显情感色彩、欠缺中立平衡观点的消息,也需要冷静对待,不要马上转发,而应寻找或等待权威信息源的进一步确证。此外,个体和家庭在平时也应加强医学和科学知识的主动学习,多关注权威的医学和科学类公众号和网站,如“健康中国”“科普中国”公众号以及中国科学技术协会等主办的“科学辟谣”网站等“国字号”传播平台,增加对相关知识的了解,提升自身的健康素养,从而养成科学的思维方式,增加对医疗不确定性的科学容忍与理性应对心态。
从社会组织角度而言,不同的社会机构应当积极扮演不同的辟谣角色。例如,许多失实信息的传播都是通过网络媒体进行,而其传播机制通常具有一定的规律性。为此,互联网平台应当加强数据连通与共享,共同研发抗击谣言的大数据智能化机制,做到谣言传播链的早发现、早切断、早封闭,同时还应多利用互联网企业的用户规模和流量入口优势,在醒目位置提供主流权威信息的链接入口,方便群众以最便捷的方式找到权威的科学信息或官方通告。而相关科研机构、行业协会等,也应当积极发挥各自的功能属性和渠道优势,发出专业化的声音与建议,将科学的信息及时准确地传递给学生和会员,并通过他们向亲戚朋友及社会公众进行二次传播,形成科学传播的正向链条。而其他一些机构还应当建立疫情信息发布的自我约束机制,主动筛选过滤不实信息,不主动发布未经证实的非官方渠道信息,主动为疫情防控创造有利的舆论氛围。
从行政管理机构角度而言,疫情防控期间应当一如既往地发挥国家机关对不实信息的打击力度,而且要做到早发现、早打击、早公布,及时稳定公众情绪,让造谣者无处藏身并付出惨重代价。同时,要高度重视疫情处理部门及相关人员的媒体应对能力和公众沟通能力,以权威科学、透明公开而又不失人情味的方式披露疫情信息、传递政府形象、赢得民心民意,把疫情防控当作是塑造政府公信力的良好时机。而从长远看,还需要继续深入推进健康中国战略的相关行动,提升全民健康素养,以“预防为主”的思路建立重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科学应对机制,避免落入“事后弥补、越补越乱”的碎片化治理窠臼,从整体上提高健康治理的效能,从而真正从根本上提高自身的谣言治理能力。
(作者为天津市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研究中心特聘研究员、南开大学周恩来政府管理学院社会心理学系副教授)
责任编辑:wb001
文章来源:http://news.72177.com/2020/0212/4519786.s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