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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推出四项新举措:受疫情影响职工未及时还贷免罚息

2020年02月09日 12:22

为配合做好疫情防控工作,加强住房公积金业务支持,近日天津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推出四项新举措。

首先是针对缴存公积金单位支持的举措:对因新冠肺炎疫情影响,出现生产经营困难的单位,可按规定申请降低疫情影响期间的住房公积金缴存比例;对因新冠肺炎疫情影响,近期未能及时缴存住房公积金的单位,说明情况并补缴后,可视同正常缴存。

其次是降低单位未能及时缴存公积金对职工的不利影响。该中心强调对因疫情影响,单位未能及时缴存住房公积金的,在此期间其职工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时,视同连续缴存。

再次是对受疫情影响未能及时偿还公积金贷款的职工的支持。对因感染新冠肺炎住院治疗或被隔离、疫情防控需要被隔离观察、参加疫情防控工作以及其他受疫情影响的职工,在疫情影响期间不能正常偿还住房公积金贷款的,不作逾期处理,免收罚息,已计收的罚息予以退还。

最后一项举措是在疫情影响期间,职工市场租房在当季度没有提取住房公积金的,可延期至本年内办理。(津云新闻编辑刘颖)

文章来源:http://news.72177.com/2020/0209/4518962.s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