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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市发改委:21条措施为天津企业保驾护航

2020年02月08日 15:28

2月8日下午,在市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防疫工作新闻发布会上,市发展改革委副主任刘东水介绍,我市出台的《天津市打赢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阻击战进一步促进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的若干措施》主要考虑疫情发生以来,医用应急物资需求加大,部分企业特别是中小企业面临用工困难、资金短缺等突出问题,政策的出台将有利于降低企业成本,减轻企业负担,方便企业组织生产、扩大生产,有利于在防护措施和安全生产条件具备时有序复工。

《若干措施》主要涵盖6个方面21条措施,具体为:

一是加强疫情防控补短板。包括强化防控项目资金保障,优先保障战时应急项目以及基本保障项目,用好国家疫情防控应急贷款,专项用于医疗物资、生活物资、重点设施建设等;完善项目审批绿色通道,全面落实“网上办、不见面”,对列入疫情防控相关应急项目清单的项目,纳入绿色通道, 24小时内办结;扶持“菜篮子”保供基地,对列入的生产经营主体种植指定品种的,每亩补贴800元。

二是优化企业服务稳预期。包括推动企业复工复产,支持急需医用物资生产和原辅料企业复工生产、扩大产能,对于重要医用物资生产企业扩大再生产,金融机构予以信贷安排,市财政全额贴息;对于生产医用防护服、N95口罩等急需医用防护物资的企业,给予收储支持;支持批发零售平台建设,统筹批发市场、连锁超市等重点流通企业,强化货源组织和政府储备;给予中小企业房租优惠,对承租国有资产类经营用房的中小企业及公建配套菜市场,实行“免3减3”政策;加强城市运行保障,在落实防控措施前提下,确保水电气暖等要素供应企业正常生产。

三是实施援企稳岗保用工。包括保障重点企业用工需求,对向重点缺工企业输送人员,根据输送人数和稳定就业时间,给予一定标准奖励;鼓励企业稳定职工队伍,通过阶段性降低本市失业保险缴费费率和返还失业保险费,支持企业不裁员、少裁员;加大创业担保贷款支持力度,符合条件的人员和小微企业,均可按标准申请创业担保贷款并享受贴息。

四是支持科研创新助攻关。包括引导企业技术攻关,启动实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应急防治”科技重大专项,推动尽快进入临床应用及取得产品证书;给予企业研发贴息支持,对有关研发设计或供应链支持、提供医学诊疗方案等服务外包机构和企业,给予贴息支持;缩短政策兑现周期,加快发放首次认定国家高新技术企业奖励资金,即时兑现科技扶持政策,确保国家高新技术企业及时享受有效期内税收减免。

五是继续实施减税降费政策。包括加大税收优惠力度,对因疫情影响办理纳税申报困难的中小企业,可依法申请延期申报和缴纳税款;公益性捐赠支出,按相关政策规定均能享受一定额度抵扣;特许放宽社保政策,适当延长社会保险缴费期,允许在疫情结束后三个月内补办,不收取滞纳金,不影响参保职工享受社会保险待遇和相关个人权益;持续推动港口物流降本增效,深化进口货物“船边直提”,实施出口货物“抵港直装”,进一步压缩边界合规时间。

六是加大金融支持力度。包括强化信贷支持,对受疫情影响较大的企业,各银行机构应采取展期、无还本续贷等方式提供金融支持,不抽贷、断贷、压贷。用足用好首批60亿元紧急融资,推动市属主要法人银行以低于同期市场利率水平发放专项项目贷款;降低企业融资成本,对“三必需一重要”企业给予优惠利率支持。加强保险服务,对受疫情影响遭受损失的企业,优先办理、线上理赔,适当扩展责任范围,确保应赔尽赔;支持开展融资租赁业务,鼓励对租金和利息予以缓收或减收,鼓励给予应收租金展期和新增融资投放,积极提供差异化优惠租赁服务。

下一步,各部门将抓紧制定相关措施的配套细则,明确办理流程,确保政策落地落实。

发布会上,记者提问这次出台的《若干措施》主要有哪些特点。刘东水介绍说,一是突出应对疫情防控,重点推动急需医用物资生产、原辅料企业复工复产,临床应用产品技术研发等,并在资金支持和项目审批方面给予强力保障。二是突出为企业解困,重点推动解决当前企业特别是中小企业面临的资金、用工、审批、成本、研发等方面的燃眉之急。三是注重政策实操性,在梳理我市应对疫情期间已采取具体措施的基础上,研究提出一批新措施或力度进一步加大的具体措施,加强政策的可操作性,提高政策的时效性。

(津云记者 刘畅 侯沐伟 张赫洋)

文章来源:http://news.72177.com/2020/0208/4518838.s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