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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热患者需如实介绍病情和流行病学史 违者公安机关将依法依规处置
2020年02月08日 11:21记者从市防控指挥部获悉,为持续做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有效遏制疫情扩散蔓延,市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指挥部2月7日就规范医疗机构和个人行为作出决定:
在我市启动重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一级响应期间,全市所有发热患者均要到发热门诊就医,就诊时必须严密佩戴口罩,如实介绍病情和流行病学史,服从医院就医安排。对不遵守上述规定者,公安机关将依法依规处置。同时,各医院发热门诊不得以任何理由拒诊发热患者,违反者将严肃追究医院负责人和相关人员责任。如患者在就诊中出现被推诿拒诊的情况,可拨打24小时监督举报电话:022-23576421。
责任编辑:wb001
文章来源:http://news.72177.com/2020/0208/4518815.s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