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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市级医疗救治专家组组长解答 疑似病例是如何被确诊的?

2020年02月08日 11:03

在日前举行的新闻发布会上,市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市级医疗救治专家组组长吴琦介绍,按照《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的诊疗方案(试行第四版)》诊断标准,疑似病例的诊断标准非常明确,特别强调流行病学史和临床表现。

关于流行病学史,临床医生会跟踪病人三点信息:发病前两周内是否有武汉市旅行史或居住史;发病前14天内是否曾经接触过来自武汉的发热伴有呼吸道症状的患者;是否有聚集性发病。需要注意的是,在刚刚发布的第五版诊疗方案中特别提到,诊断标准中包含患者是否接触过没有发病但核酸检测阳性的病人。临床表现主要强调三点:发热和呼吸道感染症状;影像学符合肺炎;在发病早期,白细胞正常或下降,或淋巴细胞减少。同时符合流行病学史和临床表现就可以被诊断为疑似病例。

据吴琦介绍,刚刚发布的第五版诊疗方案中特别强调,具备3条临床表现,就算没有流行病学史也会被列为疑似病例。根据这一标准,疑似病例可能还要有所增加。

按照国家标准,两次核酸检测阴性的疑似病例可以排除,而在天津已确诊患者中出现了多次核酸检验的案例,有些甚至检测到了第四次、第五次才出现阳性。这可以看出,天津医护人员对于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的诊断警惕性很强。疑似患者如果具备明确流行病学史,就算核酸检测阴性还会持续检测,仔细排查。(津云新闻编辑靳永锋)

文章来源:http://news.72177.com/2020/0208/4518781.s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