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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市拟出台加强野生动物管理规定

2020年02月07日 10:26

从市司法局获悉,为加强天津市野生动物严格管理和食品安全工作,阻断疫情可能的传染源和传播途径,市司法局成立野生动物管理立法专班,深入论证立法必要性和可行性,对加强野生动物严格管理和食品安全工作进行充分立法考量,同时积极与规划和自然资源、市场监管、农业农村等部门沟通联系,组织力量起草了《天津市人民政府加强野生动物管理若干规定》。目前初稿已经完成,现面向社会征求意见。

据悉,拟出台的本市野生动物管理规章以严格管理、保障健康、维护公共安全为指导思想,突出各级政府和部门职责,旨在形成全程管控、部门联动、无缝衔接的监管机制,强调从严处理、从重处罚,同时借助奖励激励机制,注重充分发挥宣传引导和群众社会监督作用,有效实现立法引导、推动、规范和保障功能,切实维护本市社会公共安全和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健康。

各级机关团体、企事业单位和个人均可提出意见和建议,可将书面意见直接寄送天津市司法局,地址:天津市南开区水上公园北道52号,邮政编码:300191;也可通过传真或者电子信箱反馈意见,传真:022-83597829,电子邮箱:baofaxuan@aliyun.com。征求意见截止时间为2020年2月11日。(“津云”新闻编辑王舒瑶)

文章来源:http://news.72177.com/2020/0207/4518532.s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