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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级医疗救治专家组组长解答:疑似病例都是如何被确诊的?

2020年02月05日 17:17

市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市级医疗救治专家组组长吴琦告诉记者,按照《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的诊疗方案(试行第四版)》诊断标准,疑似病例的诊断标准非常明确,特别强调流行病学史和临床表现。

关于流行病学史,临床医生会跟踪病人三点信息,发病前两周内有武汉市旅行史或居住史;或发病前 14 天内曾经接触过来自武汉的发热伴有呼吸道症状的患者,或有聚集性发病。尤其应注意的新情况是,在刚刚发布的第五版诊疗方案中特别提到,诊断标准中包含患者是否接触过没有发病但是核酸检测阳性的病人。

而在临床表现当中强调三点:1,发热和呼吸道感染症状。2,影像学符合肺炎。3,在发病早期,白细胞正常或下降,或淋巴细胞减少。

同时符合流行病学史和临床表现就可以被诊断为疑似病例。

吴琦介绍说,在刚刚发布的第五版诊疗方案中特别强调,具备3条临床表现,就算没有流行病学史也会被列为疑似病例。因此,随着新版诊疗方案发布,疑似病例可能还要有所增加。

由于天津医护人员对疑似诊断的高度警惕、防护到位、对诊疗方案培训到位,本来在疑似病人当中,按照国家标准,两次核酸检测阴性就可以排除。而在天津的已确诊患者中出现了多次核酸检验的案例,有些甚至检测到了第四次、第五次才出现阳性。这可以看出,天津的医护人员对于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的诊断警惕性很强。疑似患者如果具备明确流行病学史,就算核酸检测阴性还会持续检测,仔细排查。

文章来源:http://news.72177.com/2020/0205/4518150.s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