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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警方严打疫情期间扰乱市场秩序等违法犯罪

2020年02月05日 15:55

按照市委、市政府和公安部的统一部署,全市各级公安机关会同市场监管等行政主管部门加强执法协作,依法严打扰乱市场秩序等违法犯罪。

疫情防控工作开展以来,市公安局多次部署要求全市公安机关加大对扰乱市场秩序等违法犯罪的打击力度,切实提高涉及疫情的食品药品、防疫物资、野生动物等各类突发案(事)件应对处置能力,对此类违法犯罪活动,坚决查处、绝不姑息。1月28日,市公安局发布《关于严惩扰乱市场秩序违法犯罪活动的通告》,全市公安机关会同市场监管部门加强对零售药房、超市、医疗机构等重点场所的检查,密切关注防控疫情的口罩、药品、消毒杀菌用品等商品的供应和价格变动情况,对在疫情防控期间发生的扰乱市场秩序的违法犯罪活动依法从严、从重、从快查处。

工作中,全市公安机关坚持依靠群众,深入排查线索,做到对哄抬物价等违法犯罪第一时间发现、第一时间依法打击、第一时间会同行政主管部门落实处置措施,坚决防止危害后果发生。广泛发动群众,积极拨打110举报哄抬物价、囤积居奇、以次充好、制假售假等扰乱市场秩序的违法犯罪活动线索,对查证属实的给予奖励。截至目前,市公安局110报警服务台共接报哄抬物价类警情126条,均已依法依规处置。坚持以案释法,对哄抬物价等扰乱市场秩序案件,坚持“查处一例、曝光一例”,通过中央、本市媒体和天津公安融媒体及时曝光查处案例,形成强力震慑,警示不法分子,形成了群防群治的良好格局。积极会同市场监管等行政主管部门开展清理清查,出动警力7184人次、警车1717次,排查药店、超市、市场等重点场所11755处(次),及时整治排查发现的各类问题。

(津云新闻记者柴莹)

文章来源:http://news.72177.com/2020/0205/4518129.s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