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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公安局:疫情期间延长居住证有效期

2020年02月05日 10:54

为配合做好我市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减少人员流动,昨日,市公安局下发通知,疫情期间延长居住证有效期。请广大外省市户籍朋友不要担心居住证到期问题,不必急于返津,积极配合做好个人及家庭的疫情防护工作。

市公安局提示,天津市居住证有效期限截止日期为2020年1月1日以后的,无论持证人能否及时返津,系统后台将自动延长居住证有效期限至疫情解除后2个月,无需前往在津居住地所属派出所办理签注。

境内来津人员如需办理居住登记或申领居住证,可以下载手机APP“天津公安”或登录“天津公安民生服务平台”,选择“居住证业务办理”,在线网上办理相关业务。

如需咨询居住证相关事宜,可登录天津公安民生服务平台或者拨打热线电话022—23943513进行咨询。(津云新闻编辑刘颖)

文章来源:http://news.72177.com/2020/0205/4518039.s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