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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业企业减少集体聚集性活动
2020年02月05日 10:47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要求,结合我市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置一级响应要求,为保障工业企业职工及广大人民群众生命健康安全,市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特制定工业企业复工后的防控措施。
企业复工前就要积极开展好组织管理、环境整治、配备防控物资等项工作,复工后要积极采取相关防控措施,加强疫区返回人员管理。认真开展健康监测,安排保安及专人对所有上班职工及进入人员进行体温检测,一旦职工出现疑似症状,及时单间隔离并上报主管部门,按照送医就诊流程,及时开展后续隔离治疗及控制措施。强化日常管理及消毒通风,减少集体聚集性活动,鼓励采用信息化手段开展办公和生产组织等各项活动。建议个人单独用餐,减少集体用餐,同时广泛开展健康教育。(津云新闻编辑刘颖)
责任编辑:wb001
文章来源:http://news.72177.com/2020/0205/4518025.s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