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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市暂停三级政务服务中心窗口线下服务, 全面实行“网上办、不见面”

2020年01月30日 19:09

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快报

1月30日,我市发布《关于暂停三级政务服务中心窗口线下服务,全面实行“网上办、不见面”的通告》,市、区、街道(乡镇)三级政务服务中心暂停线下窗口现场办理政务服务事项,全面推进“网上审批”实办率的提升、全面推进“承诺审批”信用率的提高,做到“网上办、不见面、保安全、能办事”。(津云新闻记者 张赫洋)

通告全文如下:

为做好我市新型冠状病毒疫情防控工作,进一步减少人员聚集,阻断疫情传播,经市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防控工作指挥部研究决定,市、区、街道(乡镇)三级政务服务中心(以下简称“三级中心”)暂停线下窗口现场办理政务服务事项,全面推进“网上审批”实办率的提升、全面推进“承诺审批”信用率的提高,做到“网上办、不见面、保安全、能办事”。现通告如下:

一、自2月3日起,暂停“三级中心”线下窗口现场受理业务,全面推行网上审批,最大限度做到不见面审批,提升“智能政务 便利天津”建设水平。

三、自助办路径。可就近到全市50个无人超市、91个街道社区网点、农业银行、建设银行和工商银行等625个网点的智慧柜员机办理109个无人审批事项。

四、掌上办路径。通过手机登陆“津心办”APP,办理社会保障、交管出行、医疗卫生、公安户政等与市民生活紧密相关的八大领域109项服务项目;也可登陆“津心办”支付宝小程序,办理支付宝的82项城市公共服务和“津心办”APP的81个常用查询服务。

五、咨询服务路径。需要咨询、准备、辅导、办理有关政务服务事项的,可按照公布的电话进行咨询。

暂停“三级中心”线下窗口现场服务带来的不便敬请谅解。线下窗口现场服务恢复时间将视疫情防控情况另行通知,敬请关注。

天津网上办事大厅“网上办、不见面”办理流程:

政务一网通平台由天津网上办事大厅、天津市政务一网通权力运行与监管绩效系统、天津市政务服务事项管理系统、各部门业务系统、统一身份认证系统、电子证照系统、电子印章系统等基础支撑平台共同组成,通过互联互通、数据交换、业务协同、身份认证,实现政务服务一网通办。企业、个人可通过天津网上办事大厅进行事项线上申报办理。

一、用户注册与登录

用户打开天津网上办事大厅:http://zwfw.tj.gov.cn/,建议采用谷歌、火狐和360浏览器(极速模式)。

如果用户已经注册过,根据实际情况,选择“个人用户”或“法人用户”,输入用户名、密码,即可直接登录;若没有注册过,属于初次使用,需要注册。

(一)用户注册:

用户注册分为“个人注册”和“法人注册”。

1.个人注册:

2.法人注册:

(二)用户登录

二、事项申报

(三)定位申报事项。

2.定位申报事项。有两种方式,可在首页右上角查询输入框中,输入事项名称,进行查询定位;也可以通过首页—>政务服务—>事项名称,输入查询定位。

(四)事项申报。

以“机动车载运危险物品许可”->“除剧毒、爆炸、放射以外的危险化学品”事项为例:

1、操作规程

2.在线办理。

(2)办理人信息填写。

(3)电子材料上传。

材料上传有三种方式:

上传本地文件:本地计算机上存贮的电子文件。

获取空间文件:用户以前上传过存贮在网厅个人空间的电子文件。

获取证照库文件:通过调用数据共享可获取的电子文件。

(4)上传签字承诺书。

(5)材料递交方式。

可选择“窗口提交”和“物流速递(物流)”,其中“物流速递(物流)”,需要填写详细地址,疫情期间请选择“物流速递(物流)”。(注:选择此项业务所产生的寄送费用由用户自行承担。)。

(6)结果领取方式。

可选择“窗口领取”和“物流速递(物流)”,其中“物流速递(物流)”需要填写详细地址,疫情期间请选择“物流速递(物流)”。(注:选择此项业务所产生的寄送费用无需用户承担)

(7)申请成功。

三、事项办理进度查看

(五)网厅“个人空间”。

用户在天津网上办事大厅进行事项线上申报办理完成后,可通过“个人空间”的“我的办件”的四个子栏目(“承诺补正件”、“在办件”、“办结件”、“暂存件”)查看所申请事项的办件列表。在办结件中可对已办结业务开展“好差评”评价。

附:天津市政务服务中心咨询电话

附:区级政务服务中心咨询电话

文章来源:http://news.72177.com/2020/0130/4516975.s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