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防疫期间延长户口迁移证件有效期

2020年01月30日 11:09

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快报

为配合做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切实为广大群众办理户口迁津落户事宜提供便利,昨日,市公安局提示,对2019年下半年以来天津市公安局开具的户口《准予迁入证明》或者原籍公安机关开具的迁至天津市的《户口迁移证》,证件有效期延长到疫情解除后40天。

市公安局表示,广大居民朋友切莫担心户口迁移证件的有效期超期问题,主动落实好个人及家庭的疫情防控措施,减少外出和聚集,配合做好疫情防控工作。如果大家就办理户口迁津落户手续有疑问,可以通过天津市公安局民生服务平台或者拨打热线电话23394772具体咨询。(津云新闻编辑李松达)

文章来源:http://news.72177.com/2020/0130/4516942.s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