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印纸张 字号选择:超大 行高 带图打印 返回原文

首页 > 资讯中心 天津

看着舒心,吃着放心——天津市市场监管委推动落实养老服务新举措

2020年01月22日 22:52

2020新春走基层

“从这个老人家食堂开业来,我就一直在这里买饭取餐。这个工作办得非常好,是真正帮到了我们老人啊!”面对津云镜头,家住河西区恒山里的老人王世沛对家门口的逸麟老人家食堂竖起了大拇指。而这,只是天津市完善推进养老服务工作、进一步提升老年人助餐服务质量水平的一个重要缩影。近日,津云记者跟随网信办新春走基层活动,走进社区,了解老人家食堂相关情况。

老年人饮食安全一直是各级市场监管部门食品安全监管工作的重点。天津市市场监管委食品经营监管处,与民政部门一道,认真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改革加强食品安全的意见》、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地方党政领导干部食品安全责任制规定》规定要求,加强对全市1565家老人家食堂的食品安全监督管理,通过食品安全风险分级管理、陪同就餐、食品安全管理员培训等,监督老人家食堂严格遵守执行食品安全法律法规和规范,依法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确保制作食品质量安全。2019年度,全市未发生一例老人家食堂食品安全事故。

好的政策是养老服务工作稳健推进部署的重要先导。为贯彻落实市委常委会第136次会议精神和市委、市政府召开的河西区推进居家养老试点工作现场会要求,进一步提升老年人助餐服务质量水平,规范指导全市1565家老人家食堂助餐行为,确保老人家食堂膳食营养、安全、适口,让老年人吃得安心、吃得放心、吃得舒心,天津市市场监管委在广泛征求意见的基础上,印发了《天津市老人家食堂食品安全管理指导意见》、《天津市老人家食堂食品安全规范》,并于2019年12月3日印发执行。

《指导意见》和《规范》这两个文件,在规范老人家食堂、保障老人就餐质量方面,具有四个鲜明的特色和亮点:一是突出老年人健康和饮食特点,强化老人家食堂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加强食品制作过程管理,确保制作食品质量安全;二是要求为老年人集中用餐配送的餐饮单位应具备集中用餐配送单位主体资质,确保主体资格合法;三是对老年人的食物选择提出指导,要求老年人饮食清淡、少油、限盐,针对不同老年人需求,提供不同软硬程度的食物,易于咀嚼吞咽;四是要求食品配送时间符合食品安全要求,送到老年人手中的食品中心温度不低于60℃,确保老年人饮食安全。

“我们这个食堂,采用了‘明厨亮灶’的制餐方式,把老人家食堂食品制售过程的关键环节展示出来,接受社会的监督,让老年人和子女吃得放心、吃得安心。”在河西区三义大厦社区的45号院居家养老服务中心里,天津国丰餐饮集团有限公司的工作人员孙培,向记者介绍了他们的老人家食堂,是如何向老人们提供完善、高质的助餐服务的。孙培告诉记者,在这附近的老人,不仅可以在老人家食堂里就餐、取餐,还可以享受老人家食堂的“送餐上门”配送服务。“我们为行动不便的老人提供送饭到家服务,而且我们的餐品每周一换,总体价格都控制在20元以下,确保咱们周边的老人,都能吃上放心饭。”

健全的监管和政策,是确保老年人助餐服务工作走向成熟的重要保障。天津市市场监管委作为食品安全监管部门,还积极与民政、卫生健康等部门配合,积极推进老年人助餐服务工作,不仅在食堂主体资格落实审批和食品安全日常监管检查方面下足功夫,还透过互联网技术和手段,利用视频显示、透视明档或手机APP,全面推动承办老人家食堂的餐饮单位落实“明厨亮灶”工作,在春节临近之际,让广大老年人在冬日严寒里,感受到阵阵暖意。(津云见习记者 朱绍岳)

文章来源:http://news.72177.com/2020/0122/4515946.shtml